发布时间:2023-02-2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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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残联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党性的高度,自觉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站位和行动自觉,以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有效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会立即成立市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工作组织,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残联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坚持对标对表,严实整改举措。市残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推进限期销号管理,为高质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三是坚持点面结合,推进整体提升。坚持以巡促治工作导向,通过分类施策,统筹兼顾,在立行立改中推进点上问题整改,在建章立制中推进面上整体提升,以整改强队伍、严管理、促发展,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交办,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已完成问题整改21个,给予通报批评1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2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追缴资金33.3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促进义乌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上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发展站位。2023年1月19日,组织召开残联务虚会,专题学习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聚焦问题,提升发展质量。聚焦残疾人事业发展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阳光家园装修改造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公告,计划年内建成投用。聚焦残疾预防工作,认真开展致残原因分析,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有爱无碍》宣传片被中残联评为第六次“全国残疾预防日”残疾预防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优秀作品。聚焦数字化改革,迭代推进“证卡互通”,实现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功能,推进残疾人证办理“跨省通办”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全国联网认证,残联“政务服务”数字化能力实现较大提升。
(三)凝聚合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制定了2023年宣传活动方案,年内初排残疾人节日宣传活动8场以上;完成镇街残联宣传信息员队伍组建16人;2022年12月以来在省、金华市主流新闻媒体刊播残疾人事业新闻7条,被“学习强国”采用1条。深化群团协作打造助残同盟,与妇联合作培育残疾妇女就业增收项目,义乌市爱心助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功申报全国首批“美丽工坊”(浙江2家)。拓展社会助残资源,新组建了“鼓声悠扬”助残服务中心,在佛堂镇、上溪镇、大陈镇、后宅街道完成4个志愿助残服务联络站签约。
二、关于“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举措不多,履职尽责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与残疾人的紧密联系。2023年1月以来,通过“连心e站”部署开展残疾人入户访视专项行动,构建了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数字化应用场景,完成入户访视8577人。编印《义乌市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惠残政策服务指南》《浙里办手机APP申请残疾人证操作指南》,并通过残联门户网站、便民服务窗口等加强政策宣传,对新办证残疾人以随证寄递方式实现政策直达。实施“1+4”社区助残服务暖心行动,建成词林社区“我要就业”、丹溪社区“我要康复”、鸡鸣山社区“友好出行”为主要特色的助残志愿服务示范社区。制定出台《义乌市残联系统业务培训工作制度》,健全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分级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助残服务能力。
(二)积极助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顶层设计,2022年制定出台《义乌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行区建设实施意见》,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279人,就业率提高4个百分点。首创残疾人之家派遣制用工模式,新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64人;筛选工疗型辅助性就业意向企业2家。协调解决4个残疾人之家因退税政策调整导致的残疾人工资及运营问题,目前均已正常运行。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推荐38名残疾人参加了金华市残联组织的线上抖音培训。
(三)推进残疾人之家创星提升。2022年,我市完成苏溪残疾人之家和廿三里残疾人之家建设,新创建三星级残疾人之家4家,实现了残疾人之家镇街全覆盖的目标。推进残疾人之家创星提升,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残疾人之家管理的工作制度,确定2023年度四星级残疾人之家培育对象3家、三星级残疾人之家培育对象1家。
三、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结合残联换届,完成班子分工调整,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由党组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兼任。修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每年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2022年党组实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二)持续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2022年12月19日,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在浙江》、《信访工作条例》、人权、总体国家安全观、党内法规制度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补课学习。健全“学习强国”学习管理机制。制定了《市残联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强国”学习管理办法》,定期汇总公布学员学分,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常态化。
四、关于“落实‘四责协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2023年来,市残联党组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例会制度,2022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例会4期,班子和中层均按规定报告“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二)着力推进“清廉残联”建设,完善干部谈心谈话机制,部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和2022年度“一家两制”情况申报。2023年1月,组织开展了春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和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培育巩固残联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五、关于“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够严谨,使用绩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加强错发、多发的补助资金专项追缴,已完成追缴33.3万元,问责处理工作人员2人。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强化与纪检大民生监督系统数据比对,对提示信息异常的发放对象166人进行逐一审核,避免再次发生类似差错。
(二)规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制定出台《义乌市“十四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抽查、验收、第三方审计等监督机制。以困难残疾人为重点,明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优先排序,部署开展2023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排摸工作,并对2020年来无障碍改造对象组织一次“回头看”,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跟踪服务工作。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工作。制定完善了市残联财务管理制度。自2022年9月起,严格落实公务出差、公务接待事先审批制度,公务出差、公务接待事项统一通过“浙里报”进行申报。对2021年以个人医疗发票支付精神卫生中心“残疾人医疗康复补助”一事进行调查,现查明个人医疗发票不是支付凭据,仅作为佐证材料,是方便群众的举措,已向巡察组作书面说明。
(二)规范要求加强工会管理。制定《市残联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完成2022年度工会经费收取,并取消对非会员发放工会福利。自2022年12月以来,残联工会费用支出均明确以“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会”抬头开票入账,并已完成2018年-2022年工会凭证按年度整理归档工作。
七、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班子政治建设,结合“第一议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2023年来已开展“第一议题”学习7次,专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2次。强化班子责任担当。制定2023年度市残联重点工作清单,梳理年度重点工作7项。扎实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先行区建设,认真制定残疾人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年度交办重点工作细化量化工作清单,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完善残联理事会“两挂一兼”制度,调整增加了挂职副理事长的分工职责,明确联系专门协会和镇街,以更好地发挥挂职理事长作用。
(二)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修订市残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三重一大”事前酝酿、事中决策、事后执行、事毕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不得以临时动议形式安排上会,原则上应提前1周提交报批。办公室对2022年14个“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了补充登记和公示。
八、关于“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重新修订残联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高残联党组政治责任意识。健全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例会机制,落实党组每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和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2022年12月9日和2023年2月8日,残联党组专题听取残联机关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并对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二)规范残联支部党建工作。按规定健全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并做好会议记录,2023年已召开支委会2次。落实专人做好支部活动手册记录工作,做到应填尽填,支部书记定期审阅。规范支部党日活动议程,明确在2022年组织生活上开展党员星级评定、组织生活会互评等工作,并做好全程纪实。部署残联全体党员填写《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整改承诺清单》,并在残联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牢记初心与使命,当好‘三个第一者’”主题活动,制定了《义乌市残联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抓人促事提振精气神。加强干部能力培训,将“浙里助残”等数字化应用纳入2023年度残联系统第一期业务培训班课程,并在政策服务指南中编辑“浙里助残”应用条目,以自身建设推进残联工作数字化转型。
(二)规范选人用人文书档案。研究制定《市残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干部任免考察文书工作要求,对2020年干部任免工作相关文书材料进行纸质归档,形成“一人一档”文书材料。自2023年起,残联党组和残联文件,均在版记部分标注印发时间。
(三)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以正式文件印发了《义乌市残联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单位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结合出入境管理部门最新信息,建立2023年度残联出入境证照管理登记台账。
十、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和财政监督检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建设。2023年1月16日,市残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围绕巡察整改不够有力,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建章立制,以正式文件制定印发了义乌市残联请假考勤、出入境、财务、采购、资产、工程管理等六项内控管理制度。在分类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镇街协调,继续加大资金追缴力度。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继续咬定目标,持续发力,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取得更大成效。一是着力增强整改定力,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推进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着力强化整改落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以“钉钉子”精神,进一步严实整改措施,对标对表,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着力推动建章立制,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为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5315813;邮寄地址:义乌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322000;电子邮箱:844930353@qq.com。
中共义乌市残联党组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