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3 14:17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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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接群众来所提供下列捡拾物品,请物主于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物品所有权到苏溪派出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所将按无主物品依法处理,上缴国库。特此公告!
附件:苏溪派出所无主物品清单
苏溪派出所捡拾物品清单
物品名称
数量
特征
捡拾时间
持有人
案 由
是否涉案
手链
1
红绳编制带有小福袋手链
2023/2/22
无
否
苏溪派出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