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471653W/2023-436421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02-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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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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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建设厅牵头开发的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简称:农房“浙建事”系统)纳入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目录,金华市被列为2022年度唯一试点设区市。经前期系统测试应用和修改完善,目前农房“浙建事”系统中的“建房审批”“危房改造”“农房安全管理”等功能模块共享数据已贯通。根据《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的通知》(金市建〔2022〕29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该系统为我市农村建房审批、危房改造、农房安全管理的唯一应用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基层治理农村房屋“一件事”集成改革为抓手,全面构建“省级统建、市级部署、县级应用、镇村主体”的农房建设管理数字化改革应用体系。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全市启用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将新建农房审批、危房整治和农房安全管理等工作场景体现到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各镇街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时,一律与系统应用相挂钩,实现当月应用农房“浙建事”系统的农村建房审批办理件数与当月实际农村宅基地审批宗数一致,达到100%贯通应用,并逐步停用其他同类型农房审批系统。

二、工作要求

(一)聚焦常态应用,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发扬改革创新、能啃“硬骨头”的精神,将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作为农村建房-宅基地审批唯一窗口。要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突出系统落地应用;落实专人负责,应用中不断完善农房数据;掌握各项应用指标,分类施策,实现系统落地应用常态化。

(二)聚焦推广应用,强化部门协同。建设、农业农村、自规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多跨协同,加强镇街之间业务指导,确保建房审批应用全覆盖。要加强系统普及宣传,培育建立代办员队伍,指导帮助农户在线申请建房;镇街各审批环节应在线上办理和联审;自规、农业农村局对未从系统申请的要严控后续手续办理。建设局要强化“危房改造”等场景的全面应用,并对系统使用问题及时收集反馈。

(三)聚焦数字赋能,强化亮点打造。巩固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试点成果,结合地方特色优化系统性能,推进系统迭代升级。扩面深化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归集、危房和建房安全管理、经营流转等场景应用,不断总结提炼,优化完善系统,打造一批农房管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数字化应用硬核成果。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