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3 11:03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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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 2023年3月17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89915178)或书面形式向市社会保障中心反映。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伤残等级 | 医疗费用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丧葬补助金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1 | 常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新社区集聚后宅街道城北路春晗路地块工程) | 贾兴荣 | 72538.62 | ||||||
2 |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罗易武 | 185916.75 | ||||||
3 | 义乌庆春科技有限公司 | 周洪 | 52056.69 | ||||||
4 | 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 | 郭万红 | 63306.40 | ||||||
5 | 浙江新东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一村联立式住宅及产业用房区块建设工程) | 郑雷震 | 39566.52 | 876680 |
义乌市社会保障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