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发布时间:2023-03-23 16:14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补贴对象

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 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1.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省级和国家级创业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奖后创业项目来我市落地并带动就业 5 人及以上;

3.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4.正常纳税。

(三)补贴标准

按省级、国家级分别补贴 10 万元、20 万元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学生证或毕业证书;

3.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或文件

(五)申请时间和办理流程

在创业实体登记注册 3 年内向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经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拨付。

(六) 其他

1.省级或国家级创业大赛是指由省级或国家级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

2.优秀创业项目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生特定行业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