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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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因患病、子女入学、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每年不超过 2000元。
(三)申请材料
1.《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 4 ):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四)申请时间和办理流程
每年11-12月向户籍所在社区(村)提交相关材料,经镇(街道) 初审、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发放。
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