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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3-03-3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3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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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及市人大的大力监督下,义乌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金华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要求,加强责任落实、补齐短板弱项、打造示范亮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2021年法治金华(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中排名县(市、区)第一,获评2021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知识产权“一件事”服务平台获评全省2021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2022年在金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推进会及府院联席会上作交流发言。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强化法治建设工作力度。9月28日在金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会议后,立即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难点问题。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建立每周检查、每月通报、每季分析、年终考核机制。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加强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工作和难题。2021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成立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专班,重新明确31项指标18个部门责任分工。制定《<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在全省首创对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大、行政复议诉讼多、败诉率高的单位开展常态化“法治体检”,形成评估报告并落实问题整改,目前已对8个单位开展体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坚持服务理念,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政务服务数字改革。在全省率先提出申请环节办事材料数字化、办理环节审批方式智能化、办结环节办事结果数字化的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理念。推动表单填报字段减少63.51%、办事材料减少74.54%、审批流程减少71.29%、办事结果数字化由31个增加到152个。二是优化商户服务体系建设。自建系统不断升级,217个事项实现数字化迭代。“不动产智治”应用全省推广,商事智能登记全国领先,80%以上办件智能审核。完成商位租赁合同推广应用制度制定,全市累计签订电子合同达8500多份。推行全周期外商投资咨询服务,全年开展宣讲活动156场,受众达 27.3万人次。提供全链条涉外政务服务,实现全领域国际贸易服务,搭建全国首家县级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入选2022年浙江自贸试验区十大成果,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开展企业变更登记与商标变更信息协同改革国家试点。三是优化市场服务保障发展。成功获批开展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县建设。突出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全域评定分离改革,做到镇街100%全覆盖,定标规则全省推广;全省率先探索担保机制改革,开具电子保函1万余笔,保函替代率达70%。把“首违不罚”作为税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主体给予更大的纠错空间,为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注入新活力。
(三)提升执法规范,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一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监管一件事”等新型监管方式,建立《监管一件事部门联合协同机制》并制定年度监管计划。迭代升级“商城e管家2.0(数字城管)”、人行道违停系统项目、宠物犬证服务项目等数字化应用。针对镇街法制力量相对较弱的客观现实,制定完善“镇街+司法+执法+主管部门”的多级多维审核制度。梳理“1+3”事项清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厘清监管职责边界,实现执法监管全闭环、全智治、全覆盖。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日常+重点”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应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现行政处罚案件100%线上办理。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加强执法监管数据归集分析。二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4次,评查案卷91件,发现各类问题103个并督促整改,均已整改到位。开展“三项制度”落实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执法结果公示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全部网络公开,各执法单位执法信息定期在集中公示平台更新。完成全市1100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换领工作。。三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相互通报监督工作情况36次。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教育、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监督活动4次。通过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评议,针对未成年人处罚案件公示等不当行为,发放执法监督通知书13份。
(四)塑造法治思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细化干部群众法治思维提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八进”活动。全面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考法等制度,今年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4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53场次,覆盖群众81万人次。二是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完善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目录化管理,强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今年审查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重大决策事项主动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三是细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加强政府法治队伍建设,实现市镇两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实现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依托“村务清廉钉办”平台,在全省创新开展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五)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一是推进行政争议纠纷预防化解。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制定村级组织行政应诉、政府信息公开、信访事项导入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等行政复议诉讼规范指引,探索行政复议滥诉行为甄别规制,规制职业投诉举报人15名。对镇街行政诉讼败诉高的问题进行梳理,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二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提升。实施矛盾纠纷清源行动,开展线上线下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加强调委会与矛调中心(站)、“共享法庭”工作融合,优化村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金华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应创尽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三是推进行政司法衔接良性互动。加大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打击治理力度,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实现执法司法协同、风险感知预警、数据精准画像、类案系统治理,打造“行政执法监管+检察法律监督”新模式,构建“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行刑共治新格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每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定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程,建立法院、司法局常态化会商衔接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发展第一、法治第二”的抓发展和抓法治两张皮观念仍然存在,在抓源头预防、抓法治问责方面缺乏有效办法。依法行政意识没有完全树立,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不足。领导干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主动性不够,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现象。一些改革试点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加分项很少。主要执法部门法律专业人才不足,公职律师配备率还要进一步扩大。三是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排名靠后。考核排名仍然不高,1-10月份我市法治考核排名金华第九,主要扣分原因在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不高、无证明城市宣传力度不够、侦查人员出庭率不高、网信办未实现自主办案、网络违法违规信息主动举报少等,距离扛旗争先、走在前列的目标有所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统一领导,法治建设基础再巩固。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大对党政第一责任人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权力监督制约、行政行为质量、行政争议化解等重点工作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工作规范,推进依法行政再深入。对标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持续开展部门法制审查、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审查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纠错率控制在3%以下。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执法、社会共治等监管手段实现“综合查一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管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持证率达85%以上。
(三)加强改革创新,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持续开展“说理性执法”和“教科书式执法”推广工作。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命名一批特色鲜明、代表性强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法律援助异地申办、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制定法律援助办案指南,严格规范服务标准。推广“信用+执法监管”应用场景,实现执法监管规范化和精准化。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