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11330782355471653W/2023-49683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3-0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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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83号)文件,下达我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2898万元。按是否属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是否纳入2022年度棚改计划项目等要求,对资金缺口大项目优先考虑,现将资金分配至新社区集聚北苑街道第二集聚区地块一工程等4个棚改项目,并按项目规模(套数)因素进行计算分解,明细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在2023年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资金分配表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义乌市财政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
资金分配表
序号 | 类型 | 项目名称 | 计划建设筹集套数(套、间) | 投资建设主体 | 计划投资额 | 2023年资金安排(万元) | 拟补助金额 (万元) | 补助合计 (万元) |
1 | 市重点工程项目 | 义乌市新社区集聚北苑街道第二集聚区地块一工程 | 867 | 建投集团 | 92259 | 23200 | 316 | 2898 |
2 | 江东街道毛店区块集聚二期安置工程 | 3700 | 江东(双江湖集团) | 300256 | 25000 | 1348 | ||
3 | 开创社区集聚安置地块A工程 | 454 | 建投集团 | 43290 | 12000 | 166 | ||
4 | 新社区集聚稠江街道喻宅南侧地块工程 | 2932 | 建投集团 | 241927 | 51000 | 1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