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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3-03-0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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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

2015年4月2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由原法104条增加到154条,修订约90%的条款。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共十章,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包括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和安全管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哪些重点内容?

01

严格的监管机制

第一,统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结束以往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第二,创建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第三,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最大限度防范风险隐患。

第四,明确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02

特殊食品严格保护

第一,明确规定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注册制度。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具有科学依据。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规定婴幼儿配方乳品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对农药严格管理,禁止剧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

第三,生产食品添加剂需要生产许可,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03

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第一,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执法部门查获违法行为后,先行判断是否涉嫌犯罪,如涉嫌犯罪,则直接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不构成刑事犯罪,才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二,大幅提高罚款额度。例如,生产经营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原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则提高到处以30倍的罚款。

第三,增设非法提供场所罚则。为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新法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规定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可能涉及哪些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表明构成我国涉食品犯罪应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前提,行为的追究以现行刑法规定为依据。

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积极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办理的食品安全领域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六种罪名:

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构成本罪。

法律后果:量刑幅度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构成本罪。

法律后果:量刑幅度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构成本罪。

4

非法经营罪

1.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 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

以上两种情形,根据《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均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法律后果: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

渎职类犯罪

这一部分主要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各类渎职犯罪中的“食品监管渎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等。

6

虚假广告罪

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