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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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办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国资办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国资办党委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委会和任务交办会等,要求各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认真查摆,全面整改,按时保质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二是明确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国资办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个研究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任务,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三是认真抓好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巡察反馈后,截至目前,巡察反馈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尚未整改到位2个,整改完成率93%,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0项,批评教育11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的重要论述不够扎实深入,引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根据《2023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制定每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议程,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
(二)明确主业主责。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国资办对国有企业主业实行核准管理,各集团在理清集团本身主业同时明确二级子公司主业目录,强化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督促企业加强效率提升。2023年非主业低效企业清退1家。
(三)加快走出去步伐。产投集团与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产业飞地”开发公司;支持义新欧班列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截至2023年3月底,“义新欧”班列义乌平台累计往返运行突破5472列,发送货物突破45万标箱;商城集团积极对接优质海外仓,累计布局义乌系海外仓160家,覆盖48个国家。
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够到位,激活国有企业发展潜力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参照央企“一利五率”及“一增一稳四提升”的年度经营目标,由原来仅考核营业收入、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两个指标,优化为以“一利五率”为核心的指标体系,明确对市属企业经营班子内部差异化考核要求,压实考核任务。
(二)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资的监督管理,强化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行为监管,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财务制度及薪酬制度,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维护国有资本安全。
(三)推进国企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资产数字化系统建设,打造涵盖资产数据类型标准化、系统架构优化、预警管理、合同管理等多个项目模块。
三、关于“指导国有企业盘活国有资产力度不够,推动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积极谋划存量资产盘活。全力推进双江湖股权划转、陆港集团REITS项目、水资源划转等事项,持续盘活国有资产。
(二)推进创新业务发展。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责任加大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考核力度,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转化、促进新型产业发展。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入,全力推进欣旺达项目落地,预计今年10月达产。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国企的指导作用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国资办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义乌市国资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于3月初抽查国资国企学习强国等APP学习活跃情况,并对学习积极性不高的单位进行督促,现学习强国人均积分维持在39分左右,列全市第1。
(二)强化党建统领建设。举办义乌市国资国企系统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结合国企支部代表交流和青年代表宣讲等多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角色意识。开展基层党建整固提升月活动,深化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持续挖掘国企思想宣传与实际工作融合方面典型经验做法。
五、关于“落实四责协同不够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党风廉政风险分析。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建设作为党委议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召开2022年度党风廉政分析会,并扩大至机关中层。同时,将党风廉政检查与业务检查相融合,推动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二)规范谈心谈话工作。对谈心谈话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对新进人员和新提任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定下发了国资办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将谈心谈话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一项重要手段。
(三)强化正风肃纪检查。制定2023年度义乌市国资系统检查计划,把党风廉政检查、重点工作检查常态化,压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对重大节假日开展正风肃纪检查。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清廉国企建设不够平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制定下发义乌市国资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相关任务和时间表,一季度围绕巡察问题整改先后开展了一季度开门红及巡察问题整改专项检查、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摸排专项检查、非工程领域货物服务采购和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检查、国企基层党建整固提升专项检查,强化问题整改。
(二)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制定下发2023年义乌市清廉建设突出国企建设目标计划,对标准型清廉国企中的优秀单位开展示范培育,目前我市已累计创建金华市清廉建设突出国企4家(其中一级企业1家),义乌市清廉建设突出国企12家。按照《中共义乌市国资办委员会关于印发〈义乌市清廉国企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国资系统标准型清廉国企建设工作,2023年1月新评选发布了19家标准型清廉国企。
七、关于“指导市属国企风险防控不到位,国资国企监管大格局尚未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风险防控指导。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要求,成立风险防控工作小组,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深入加强对监管企业风险防范的指导。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和落实《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性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
(二)完善监管制度。各集团公司从整体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划,梳理并明确所属子公司业主业目录,严格规范集团机构职数设置,出台《义乌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中层职数管理细则》,强化对集团中层的监管,通过队伍建设穿透监管。进一步完善授放权清单,加强国有企业投资行为管理,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行为、国有企业非主业投资纳入核准事项,主业投资强化事前沟通备案,实现企业全级次监管体系。
八、关于“党建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常态化检查。每月对国企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抽查。印发《关于开展市属国企基层党建整固提升交叉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市属国企开展基层党建整固提升交叉检查;举办国企基层党建整固提升工作培训班,提升国企整体党务工作水平;开展基层党建整固提升“回头看”工作,要求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完善组织建设。国企党组织基本完成应建尽建,后续国企新成立控股公司均要求同步建立党组织。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国资办党委认真组织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后续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二)规范文书档案工作。对办全体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工作。
十、关于“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职工能力培训。开设“国资讲堂”共享课程,目前已组织战略与变革、债券管理等2场课程培训。
(二)加强监事业务培训。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全年培训计划,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组织专职监事参加《新时代的大变局:全球局势与经济形势》、《债券管理》等知识培训。
十一、关于“国资证券化率仍不高,国有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步伐偏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推动上市培育工作。一是在国资系统对符合上市要求的国企进行排摸,建立上市培育资源库。二是对比较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制定了上市培育工作计划和时间表。三是与相关部门对接,将国有企业培育对象列入上市挂牌后备名单。
下一步,国资办党委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清零见底。一是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国资办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不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国资办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三是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形成一套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具体工作中,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5567007;邮寄地址:义乌市贝村路955号总部经济园A1幢7楼,322000;电子邮箱:2779678064@qq.com。
中共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员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