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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义乌市第七批项目制培训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0 16:31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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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个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劳动者技能提升需求,现将我市第七批项目制培训清单予以公布。

项目制培训程序、培训方式和执行政策依据等,严格按照《义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开展项目制培训时,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培训承训单位,监管培训全过程,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合规。培训承训单位应提前在新版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进行培训计划申报及开班备案、报名人员资格比对,严格按照备案的培训计划、课程安排组织培训,规范办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认真执行学员考勤签到制度,并将培训方案、学员名册、理论授课内容清单、实操记录、学员考勤记录、培训全程视频、照片等培训资料原件形成培训档案留存,确保可追溯。培训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应及时对培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结果并申请拨付资金。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对本行业、辖域内涉及培训资金拨付的业务审核结果负责。项目制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个标准课时)200元,每期培训班不超过80人,最多补助不超过10天。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