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30 09:51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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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国企、平台,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隐患整改闭环、扬尘噪音防治、渣土处置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全面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隐患整改闭环
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牵头,对我局百日攻坚行动以来下发的隐患告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停工通知书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逐份对照过筛,逐项整改问题隐患,并将未闭环通知书的整改报告送至市质安站综合科。
二、强化临边洞口防护
各在建工程外脚手架架体外侧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存在破损安全网应及时予以更换;施工现场孔、洞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设施要符合要求,电梯井内要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要进行封闭,防护棚宽度不能小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要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基坑边、屋面边等工作面边沿必须做临边防护,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三、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扬尘防治7个100%要求,要求我市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施工现场主干道及场地硬化率100%、出工地渣土垃圾运输车100%冲洗和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落实拆除工地降尘围挡措施、做到拆除工程100%洒水、100%围挡、对暂不开发的工地100%采取临时绿化或其他防尘措施、工地主要出入口周边要有绿化,养护得当、工地外周边道路要保持畅通、路面平整(有坑洞要补平)、洒水及时。
四、加强夜间施工噪音管理
特殊时段(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原则上不得施工。特殊场所周边、特殊时期(中、高考等)从严把握夜间施工申请。除抢险、抢修等施工外,因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到市质安站办理夜间施工报批手续。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五、加强工程渣土处置
各项目施工单位应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包括渣土产生量、种类、去向等内容),并报义乌市行政执法局备案;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相关内容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并落实施工现场配备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称重、号牌识别、过水池、冲洗设备、视频监控等装置,严格落实出入口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员,同时做到专人保洁、平车出场、台账记录等要求。各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渣土处置工作。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