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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建设局
义建局〔2023〕106号
2023-06-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0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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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国企、平台,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省、金华市住建系统、义乌市安全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部署,我局制定了《2023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做好贯彻落实。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日
2023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推进义乌市城市建设运行和建筑领域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深化建设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金华市建设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建设厅、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基础,有效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通过开展危大工程风险管控、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重大隐患曝光、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一系列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稳步实现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同步启动“安全生产 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12 月份结束。
三、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要组织企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宣讲活动;各企业要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要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发表心得体会及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把安全教育关口前移,确保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基层。
(二)以“媒体曝光”为抓手,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1.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积极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移动端等媒体平台,深刻检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曝光一批风险隐患,晾晒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查处曝光一个,警示震慑一批”的效果。
2.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借助行业媒体以及省市级主要媒体平台,刊发一批深度报道,及时发布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3.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以案普法”工作,制作公益广告、海报、警示教育片、提示语音等系列优秀科普作品,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借助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结合实际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大力发挥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在面对面互动、沉浸式体验中掌握法律知识,营造主动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4.加大社会面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市级隐患曝光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隐患排查。各企业要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发动全员参与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各单位依托义乌电视台和义乌商报的《特别关注》等主流舆论监督栏目,突出本行业领域,持续曝光“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加大执法效力,强化警示教育。对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中“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等顽疾沉疴进行媒体曝光。
(三)深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咨询活动,通过网络直播、“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线安全教育讲座、安全生产身边故事征集、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鼓励参加国务院安委办举办的“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
2.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着眼与“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主题,推动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机关单位、工地、农村、社区等场所要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原则上每个镇街、条件许可的每个村(社)、工地,至少要组织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
3.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视频宣传。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将“班前会议”、“高处作业”、“消防安全”、“有限空间”、“应急演练”等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系列样板宣传视频进行推广,以丰富多样的形式进一步宣贯“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联动”等安全生产制度,引导企业积极主动、高标准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宣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等活动,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观看武义“4·17”重大火灾事故警示、电焊动火作业事故警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强化安全作业观念,提高人员安全意识水平。
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市建设局将选择在安全生产本质基础扎实、工作措施推进有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召开安全生产月现场会活动,通过相互学习交流,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巩固安全标准化整治成果。
6.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提升安全教育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探索创新安全教育形式,以“沉浸式”“体验式”等创新型安全教育模式,通过视频、立体展板、VR等技术手段向一线作业人员宣传建筑施工现场常见安全生产常识、典型事故警示案例,并完善建立现场考核机制,让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大幅提升一线工人的主动防护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结合城市建设运行和建筑领域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遏制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
1.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市在建工地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危大工程管控、起重机械管理、高处作业管理、临边洞口防护、有限空间管理等情况,重点查处施工企业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重大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主体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执法手段,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2.开展一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大检查。组织开展一次以城市桥梁、城市防涝、城市燃气、城市公园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开展一次城乡自建房安全大检查。开展三类重点自建房安全大检查,完成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和改扩建等三类隐患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
4.开展一次物业专项检查。结合年度小区巡查计划和市消安委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主要查物业公司是否按合同履约,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重点部位巡查等工作落实,对设施设备维保、年检是否落实监督责任并留痕,值班人员应急反应及平时定期演练、培训,对存在问题是否向属地社区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制定解决方案有序推进等情况。对发现的轻微问题当场责令整改,较严重问题挂牌督办,涉及业委会等属地相关问题的抄送镇街社区联合督办。
5. 加强执法震慑。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判定标准开展执法监督,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危险作业罪办理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依法处罚,对排查出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单位一律依法关停整改,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属地、行业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主体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执法手段,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持续性曝光,形成高压态势,确保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质安科、建设科、市场科、房产科、村镇科、质安站、征收中心、园林处、公用事业处等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晰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活动氛围,根据活动方案开展隐患排查、现场观摩、应急演练等活动,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认真开展总结。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联络沟通,掌握活动动态,做好相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6月27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有关数据统计表(附件)报送至建设局质安科,企业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2862498936@qq.com邮箱(联系人:许思远,联系电话:0579-85587750)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活动项目 | 主要内容 | 活动场次 | 学习(参与)人次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 | ||
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 |||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 |||
“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 | |||
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 |||
专题警示教育 | |||
深入组织开展主体宣传活动 | 利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 | (个) | |
征集“以案释法”科普作品 | (个) | ||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 (个) | ||
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 “一案双罚” (个) 行刑衔接 (个) 重大责任事故罪 (个) 其他 (个) | ||
在机关单位、工地、农村、社区等场所开展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 |||
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
组织专家开展基层一线安全帮扶服务 | (填帮扶专家数量) | ||
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 | |||
安全宣传日网络直播 | |||
安全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 |||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 检查房屋市政工程 | (个)(建筑施工领域填写) | |
发现隐患 | (个)(建筑施工领域填写) | ||
整改隐患 | (个)(建筑施工领域填写) | ||
检查道桥隧、燃气场站等 | (座次)(城市运行领域填写) | ||
发现隐患 | (座次)(城市运行领域填写) | ||
整改隐患 | (座次)(城市运行领域填写) | ||
排查城镇房屋 | (幢)(城镇房屋领域填写) | ||
发现隐患 | (幢)(城镇房屋领域填写) | ||
整改隐患 | (幢)(城镇房屋领域填写) | ||
排查农村房屋 | 户(农村房屋领域填写) | ||
发现隐患 | 户(农村房屋领域填写) | ||
整改隐患 | 户(农村房屋领域填写) | ||
“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活动 | |||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 |||
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活动 | |||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 组织记者报道模范典型 | (条) | |
组织记者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 (条) | ||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 (项) | ||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 (个) | ||
常态化宣传 |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