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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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商品房过户需要怎么办理?
答:向房开公司购买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和交接书,办理不动产登记,可自行在家或在开发公司完成办证申请、网上交税、不动产证免费邮寄到家,实现办证一次不跑。
一、办理流程:
发起申请。
(1)购房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不动产智治平台,跳转到业务办理页面后,选择我要办,选择登记申请里面的交房即办证业务;
(2)选择当前登录账号下对应的合同,点击申请登记;
(3)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该申请须知”,点击开始办理;
(4)自动提取合同信息后,填写持证方式、领证人等其他登记申请信息;
(5)填写纳税申报信息;
(6)确认电子材料,加盖电子签章,先点击“填写询问笔录”,再点击开始签署按钮,对应的购房人会收到文件签署短信,手机点击短信链接进行签署;签署完成后,点击一键提取签署文件,提交申请。
及时缴税。购房人收到缴税短信后,在平台完成税款支付。缴税时可选择银联支付或扫码支付。
领取证书。收到登记办结短信后,点击“我的证照”下载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如需打印纸质证书,可选择邮政送达,或由指定领证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打证机打印。
二、申请条件
1.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已交房并办理分割登记,开发商同意购房人单方申请转移登记。
2.购房人年满 18 周岁,且无信用不良记录,或其他限制网办的情形;
3.购房人与申请人保持一致,不存在更名、增加或减少人员等变更情形;
4.按揭贷款的,不存在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情形。
三、注意事项
1.请提前绑定银联银行卡用于缴纳契税,并确保足够额度;
2.请提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
四、不能网办的几类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的购房人不支持线上办证。
1、购房人为未成年人;2、购房人信用分低于 80;3、购房人为老年人且无本人身份证实名注册的电话号码;4、购房人申领过残疾人证;5、购房人通过办理了组合贷款购买的商品房。
线下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预售合同,还需要提交交接书;(所有的网签合同、交接书,均需用专用合同打印纸打印,加盖房开公司公章、骑缝章,以确保提交的合同与房管处网签备案合同内容一致)。
(2)权利人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本。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3)存有抵押权预告的商品房,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交: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现申请书,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共同申请。
办理地点: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区。
咨询电话:85232734。
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办理二次转让,买卖双方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申请,网上签订转让合同、申请书、询问表格,经买卖双方刷脸确认后网上提交申请,同时通过网上缴税,我中心经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当事人登记结果,并同步生成电子证书。收到登记办结短信后,点击“我的证照”下载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不动产权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如需打印纸质证书,可选择邮政送达,或由指定领证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打证机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