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290T/2023-524778

  • 文件名称:

    2023年政风行风热线(生态环境分局)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政府网

  • 成文日期:

    2023-06-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政风行风热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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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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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问:我去山里自驾出游,看很多水库,比如岩口水库、深塘水库这些水库边上,都有人在嬉戏、游玩、露营啥的,请问:这些水库是饮用水源吗?这些行为是允许的吗?

答:感谢这位市民对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岩口水库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深塘水库不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目前,我市“千吨万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有8个,分别是八都、巧溪、柏峰、岩口、卫星、枫坑、龙门脚和古寺8个水库,其中八都水库是县级饮用水源地。水库水面周边200米范围,一般划作为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一级保护区禁止旅游、游泳、垂钓,所以,在饮用水源地,上述这行为是禁止的。


问:我通过生态义乌公众号了解到义乌市有许多野生生物,我们是怎么观察到这些野生动物的,还有目前义乌有哪些保护动物?

答:义乌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于去年6月正式启动。调查范围覆盖义乌市全域,调查对象覆盖全类群。截至目前,义乌市已完成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四季野外调查以及传统知识实地调查工作,调查工作还在继续。本次调查记录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累计24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黄胸鹀(w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共23种,包括鸟类19种,陆生维管植物2种。此外,本次调查发现金华市鸟类新纪录——小鳞胸鹪(jiāo)鹛(méi),为义乌市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问:今年我们省就要举办亚运会了,但马路上还是偶尔会看见一些冒黑烟的货车,非常影响市容市貌,请问对这些车辆是怎么处理的?

回答:针对黑烟车问题,我局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测工作。联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柴油货车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城市主要路段、柴油车集中停放地定期开展柴油货车抽测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另外,我局在四个主要路段安装有黑烟车抓拍系统,对抓拍到的黑烟车,我局会联系车主在15日内进行维修并前往检测站复检,逾期未复检或未复检合格的,一方面会将该车及该车所在单位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并予以曝光;另一方面,会严格把控该车辆年审环节,确保其维修复检合格。在此也呼吁广大车主提高认识,自觉做好车辆维护,为义乌的碧水蓝天贡献力量。


问:最近全国高考,注意到学校附近最近有在施工,担心施工噪音会影响到英语听力考试,希望在高考期间考场周边不要出现噪音,给学生们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氛围。

答:每年中高考期间,我们充分考虑到噪声问题,提前启动绿色护考行动,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中高考期间“静音”。考前一周,执法人员提前对考场周边噪声污染源进行排查,开展考前禁噪宣传,告知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相关规定,发放禁噪通知。考试期间,执法人员提前到达考点,以考场周边工业企业为重点,定岗、定点开展环境噪声源不间断巡查执法,对违反规定的噪声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巡查过程中发现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噪声源的,及时联系行政执法、公安等职能部门协同做好管控。中高考期间,我局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做到有报必接、接报速查、及时反馈、高质高效,以实际行动为广大考生保驾护航。



二、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问:什么是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准入门槛是什么?

答:2021年10月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了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环保部门在积极开展帮扶的基础上,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检查,原则上不进行各类形式的现场检查,并且对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者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以及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环境信用为B及以上等级,两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两年内未因生态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五年内未发生恶意偷排(含倾倒固体废物)、篡改台账记录、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多重条件的企业,才具备纳入正面清单的资格。


问:生态环境违法被立案处罚后,会对企业信用方面有什么影响吗?能不能修复?

答: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被立案处罚后,会根据违法行为和处罚金额相应扣除企业综合信用分。根据我市信用修复相关规定,生态环境信用扣分可以修复。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满一年,在罚款已缴纳、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成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申请修复。信用修复实行全程在线办理,可以登录“信用中国-浙江义乌”网站,按流程指引提交修复申请。


问:小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少,如何处理合法合规,省力省钱?

答:为了规范危废收集处置,降低小微危废产废单元处置成本,义乌市目前建设有3个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中心,2家已经正常运行,1家正在建设中。这些企业主要就是服务于你们这类小微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的,他们会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上门收运,同时会指导企业使用金华“固废一件事”平台进行危险废物申报和转移。两家单位分别是义乌市安宏环保有限公司、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


问:公司项目准备要扩建,扩建后的项目排放废水量会比原先要多,需要新购买水里的排污权指标。排污权是不是一定要买?另外购买有没有什么条件的?

答:您好,工业项目扩建后新增工业废水排放量,排放工业废水中新增的COD、氨氮等污染物指标按环保相关规定是要通过交易取得的。扩建项目环评批复中有明确的量,企业须先购得新增的排污权指标,该项目方能正式投产。目前我市排污权实行的是与亩产效益评价结果挂钩的差别化配置,企业获取有一定的条件:一是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企业的项目和未纳入亩产效益评价的企业新建项目,可以通过政府储备库排污权竞拍方式获得水污染物指标;二是亩产效益综合评价B1类、B2类企业,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即企业间交易)取得;三是亩产效益综合评价C类、D类企业不得新增水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环评批复完成后,我们排污权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会“一对一”主动联系指导您办理排污权交易手续,帮助您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排污权总量,让您合法合规安心生产。


问:我手上有两台叉车年份比较久了想要更换,听说今年义乌对淘汰老旧柴油叉车有补助,请问这事是真的吗?

回答:你好,这事是真的,我市目前刚刚拟定老旧柴油叉车淘汰的相关方案及补助细则。此次淘汰补助范围为去年10月1日前在我市市场监管局或者生态环境分局系统上过牌的国二及以下老旧柴油叉车。而且补助分两种形式,光车辆拆解的有补助,拆解完并购置了新能源叉车的补助可以更多,相关方案及补助细已出台。近期,我局将通过多种途径(包括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你可以关注我局生态义乌微信公众号,了解详细的补助政策、标准要求,有问题可以再电话咨询,号码是:85720263感谢您的来电。



三、环境亦有价,损害需担责。

问:我家有个亲戚是办厂的,之前由于废水超标排放被环保局查到罚款,现在又要让他们生态损害赔偿,我想问下已经罚款了为什么还要赔偿?

答: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根据2022年生态环境部下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和范围,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义务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问:有听说环保有奖举报的事情,我想咨询一下环保有奖举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举报的奖励有什么?

答:您好,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保、共享”,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制定印发了《金华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明确了奖励部门、举报范围、适用条件、奖励金额等内容。其中,您关心的举报奖励范围主要包括7个方面:一是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二是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及在线监控系统弄虚作假;三是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或违法排放污染物;四是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五是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复垦或者向农用地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六是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无主放射源或无主放射性废物线索的;七是生态环境部门认为其他性质恶劣且不易发现的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符合条件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奖励。


问:我是一家汽车修理厂,前段时间因为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被生态环境局查了,说要罚十万,我听说以前都是罚1、2万的,我想问一下,能不能少罚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设置危废识别标志,未按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废,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倾倒、堆放危废,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废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处所需处置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根据这个规定,10万已经是处罚的最低限额。在这里提醒一下所有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规范源头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