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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389B/2024-00152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4-01-0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聘任金菲等三人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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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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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以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

金  菲、黄晓华、胡晓俊

以上同志聘期为1年。

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