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4-548839

  • 文件名称: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佛堂镇人民政府等14个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1-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佛堂镇人民政府等14个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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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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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赋权工作科学性、精准度,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2022年6月30日赋权的乡镇(街道)乡镇处罚事项进行调整。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佛堂镇人民政府等14个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一)赋权事项和管辖区域。调整后,佛堂镇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公安、广电、建设、教育、林业、民政、农业农村、人防、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体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文物、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共19个领域907项行政处罚权;苏溪镇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公安、广电、建设、教育、林业、民政、农业农村、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卫生健康、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共15个领域476项行政处罚权;稠城街道、北苑街道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公安、广电、建设、教育、林业、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卫生健康、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共14个领域189项行政处罚权;福田街道、江东街道、稠江街道、后宅街道、廿三里、城西街道等6个街道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公安、广电、建设、教育、林业、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卫生健康、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共14个领域193项行政处罚权;上溪镇、大陈镇、义亭镇、赤岸镇等4个乡镇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公安、广电、建设、教育、林业、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卫生健康、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共14个领域150项行政处罚权。

(二)职责权限。赋权事项调整后,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乡镇(街道)应及时移送。

(三)执法保障。业务主管部门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业务指导等行业行政监管职责,加强乡镇(街道)案件办理的日常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办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公布。各乡镇(街道)应当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五)通告实施前已立案未结案案件仍由调整前原行政处罚单位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六)本公告自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解读人:金彦

联系电话:0579-838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