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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社会救助、补贴等,义乌市民政局权威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1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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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

问:现在结婚是不是不需要户口本了?

答: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还是需要提供户口簿的。后续如《婚姻登记条例》完成修订,我们会根据新条例要求进行婚姻登记。

问:离婚要怎么办?一定要有冷静期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根据法律规定,申请离婚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后30天内需到原申请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申请需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共同到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办理。

问:男女双方都不是浙江人,可以在义乌登记结婚吗?

答:自2023年6月1日起,义乌正式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双方均非浙江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借一方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我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问:我家住在殡仪馆边上,经常听到有人放鞭炮,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影响,能不能把殡仪馆搬迁掉?

答:目前暂未有搬迁的计划,如果有调整,民政局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相关消息。对于鞭炮燃放问题,为了改善周边环境,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殡仪馆内已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燃放烟花爆竹的均是在殡仪馆外区域。对此,殡仪馆方面已安排专门人员在殡仪馆大门外对治丧家属进行劝导,民政局也已经与公安部门沟通,希望尽可能的将殡仪馆外区域划为禁燃禁放区。

问:村里能不能自建墓地,搞村公墓?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义乌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4-2030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立公墓、骨灰存放处、公益性公墓,目前义乌市全市不能新建、扩建村公墓,已有的村公墓要逐渐关闭。

问:骨灰放到骨灰堂有补贴发吗?生态葬有哪些?怎么申请?有奖励吗?

答:根据《义乌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生态葬和骨灰安放在市规划骨灰存放堂的奖励不再发放。生态葬是指死亡遗体火化后,将骨灰撒散或以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的殓葬方法。有意实施生态葬的市民可在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时一并提出生态葬申请,申请当日即可联系民政局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实施生态葬。

问:公司办理门牌号需要带哪些材料?需要自行安装吗?门牌制作、安装的费用是多少?

答: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公司盖章后的建设规划总平面图,到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029办公室办理相关业务。门牌号码办理好了以后,您只需要将自己的姓名、门牌号、联系电话进行登记,我们会安排门牌制作公司尽快完成门牌的制作及上门安装。

政府部门对民生基础建设非常重视,因此门牌的制作及上门安装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地名办0579-85414110进行咨询。

社会救助

问:我的户口在苏溪,但是一直住在大陈,能在大陈申请低保吗?

答: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申请已实现义乌市市域内通办,即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到户籍地镇街或居住地镇街申请,各镇街按照同一标准受理。

问:躺在桥下、公园的人是流浪人员吗?看到该拨打什么号码?

答:据日常巡查了解,我市个别桥下、公园有人员滞留露宿,是在附近的务工人员,为节省住宿费用选择就近露宿,不属于救助范围内的临时遇困人员。如果他们遇到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自身食宿问题或有返乡意愿,可通过拨打110或直接联系0579-85522362寻求救助。

问:发现路边有喝醉酒的人,能不能联系民政?

答:发现醉酒人员,首先拨打110送医救治,醒酒后有救助需求的,公安会送救助中心进行救助。

问:哪些小孩属于困境儿童?他们可以领补贴吗?怎么申请?

答:困境儿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2565元/月,已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采取补差办法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1465元/月);

(2)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罕见病、重残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以及其他儿童(重病重残等儿童1465元/月,其他儿童733元/月);

(3)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以外的重残,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513元/月)。

目前,低保低边家庭儿童申请困境儿童已经“无感智办”认定,无需申请,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可通过线上/线下填写《义乌市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补助审批表》,线上通过政府一网通办申请,线下到户籍所在镇街365民政窗口申办。具体可电话咨询:85435115。

问:前段时间不小心出了事故,去哪里可以申请残疾人补贴?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行“免申请无感智办”,通过部门数据共享,由镇(街道)、市残联、民政局直接审核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残疾人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市内任意镇(街道)提出申请。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本市低保标准的40%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每人每月按照950元、475元、237元、50元分别给予护理补贴。

问:我想开一家福彩店,要去哪里申请?

答:申办人可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直接搜索“义乌福彩”,选择想要办理的业务,例如“自然人(法人)申办投注站”,点击在线办理,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办材料。

问:开福彩店有没有经营场所、押金之类的限制?

答:“福彩销售场地”需满足5条要求:

(1)销售场所营业面积城区(环城南路-春风大道-环城北路-环城西路)范围内20平方米及以上,其它区域30平方米及以上;

(2)距离现有投注站步行距离不少于500米,且距离中小学门口200米以上;

(3)销售场所要处于商业繁华或人口相对集中区域,交通便利,能满足彩票销售的需求;

(4)销售场所具有合法的自有房产证件或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协议或经营场所租赁意向书(提供房产租赁意向书的,待确定获得代销资格后需再提供租赁协议);

(5)具有销售彩票相应的通讯、消防、安全等设施。

押金的问题:根据《浙江省电脑型福利彩票代销合同》规定,申请人应向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一次性缴纳保证金18000元,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各类福利彩票(包括电脑型福利彩票、即开型福利彩票)的销售设备、彩票销售款及预放可销售额度等的安全。

问:如果我已经有一家福彩站了,还能再办一家吗?

答:不能。目前一个自然人只能申请一家福彩投注站。

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至6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4)自然人申办须具有义乌市户籍或居住地为金华市的《浙江省居住证》,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操作;

(5)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从事彩票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办;

(6)已具有福利彩票代销者身份的自然人不得申办。

社会组织

问:我想登记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名称有什么要求吗?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当以“学校”“大学“学院”“医院”“中心”“院”“园”“所”“馆”“站”“社”等字样结束。结束字样中不得含有“总”“连锁”“集团”等。

问:我有一家企业,平时跟社会组织合作比较多,要怎么知道这家社会组织是不是真的?

答:有两个途径来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在民政登记过:

(1)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栏输入“浙里社会组织”并点击进入页面→点击“社会公众端”→点击“组织查询”,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查询是否在我省民政部门依法登记。

(2)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社会组织名称”栏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查询在全国范围内有无依法登记。

问:我想办一家幼儿园,是先去教育局还是民政局?

答:成立登记幼儿园,首先向教育局申请,教育局审核通过之后,向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

在民政部门登记主要有两个阶段:

(1)名称预登记,材料包含:①名称预登记申请表;②可行性报告;③举办者简介及身份证明。

(2)成立登记,材料包含:①成立登记申请书;②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的批准文件;③验资报告;④章程核准表及章程;⑤社会组织廉洁自律承诺书、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⑥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表。

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85414112,窗口工作人员会给予指导。

问:协会需要每年年检吗?怎么年检?

答:全市的社会组织每年都需要参加年检,请按时参加。协会经办人员用法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网上填报年检报告书并提交。窗口工作人员会对年检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协会经办人员把年检报告书打印出来,签字后将签章页再上传系统。窗口工作人员会把年检材料推送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完成初审后再推送给民政局。最后,协会工作人员提交年检报告书(一式一份)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民政窗口,出具年检结论。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拨打咨询电话:85414112。

养老服务

问:听说现在有个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补助政策,哪些人可以申请这个补助?怎么申请?

答: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是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凡是居住在义乌市范围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都可以申请,60周岁-7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60%,每户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申请流程是这样:首先在改造前,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客户端,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按要求上传资料,然后由老年人家庭自行选择改造企业,并签订书面合同,改造企业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入户实施适老化改造;改造完成后由市民政部门委托镇(街道)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实地核查、签字确认,老年人家庭通过申购优惠码上传材料,改造企业通过“适老化改造”商户端,扫申购优惠码上传材料;民政局定期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根据第三方审价机构提供的审价结果,核定补贴金额。

问:很多村里或者社区里都有居家养老中心提供老人就餐,我家老人已经75岁了,如果去那里吃饭怎么收费?

答: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服务对象一般为辖区范围内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并根据不同年龄对象实行无偿、低偿、有偿分类服务。符合条件的无偿服务对象(即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7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低保和低边户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就餐,伙食经费(按每餐6元的标准)由市财政保障;一类低偿服务对象(即75周岁以上老年人,夫妻双方一方年龄达到75周岁以上,另一方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双方均可享受低偿服务)由市财政每人每餐补助2元,镇街财政每人每餐补助2元;二类低偿服务对象(70-75周岁的老年人)由市财政每人每餐补助2元,镇街财政每人每餐补助1元;有偿服务对象(其余65周岁以上老年人)自费每人每餐6月。目前我市已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全覆盖。你家老人75岁,那就是每餐需要自付3元。

问:同村的一个老人,每个月都有人上门提供理发、清洁等服务。我家老人89岁了,什么时候可以享受这种服务?要怎么申请?

答:您所说的应该是我市的养老服务补贴,该政策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衔接,根据老人评估结果,由民政部门和医保部门实现分级保障,无需本人申请,补贴对象为:(1)具有义乌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100周岁以上居家老人及60周岁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失能程度达到1—3级的老人,每人每月免费享受8工时居家养老服务;(2)具有义乌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90周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每人每月免费享受4工时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