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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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2〕11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金华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24〕60号)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6号)等文件规定,义乌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金惠保”(原大病保险)和长护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义乌市城乡居民、义乌学籍学生(含大学生)、领取义乌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金惠保”和长护险缴费对象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525元(含长护险30元),三档个人缴纳660元(含长护险30元)。
2.“金惠保”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变档缴费时间
档次变更时间:11月17日前;缴费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25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将于11月26日同步发起银行扣缴。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请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银行窗口、支付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或帮他人代缴。可委托代扣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稠州商业银行。
五、特别提醒
1.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金惠保”选缴份数将根据2024年度缴费档次产生。如需变更缴费档次或选缴份数的,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分别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浙里惠民保”线上办理;或就近到上述5家银行任一网点、属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2.职工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缴费和“金惠保”选缴保费,扣缴不成功人员,由税务部门征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的人员,所需“金惠保”选缴保费按照上年度选缴份数从医保个人账户中直接扣除,本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无补充险)新参保人员至少扣除一份。
3.支付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支持帮他人缴、签订银行缴费协议、查询缴费记录、打印缴费证明等功能。
医保、社保政策咨询电话:96150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85212366、12366
“浙里办”APP 支付宝入口 微信入口
(参保、医保变档、“金惠保”选缴) (缴费、协议签订及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