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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国贸大道载货汽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08:57

信息来源: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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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减少市民出行拥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就调整国贸大道载货汽车通行限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贸大道的疏港快速路至环城南路段每天7:00—21:00双向禁止黄牌货车通行,环城南路至环城北路段维持既有全天24小时黄牌货车禁止通行措施不变。

二、国贸大道的疏港快速路至环城北路段,每天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00—19:00)禁止所有载货汽车通行,皮卡车和新能源货车除外。

三、洒水车、清扫车、环卫车等专项作业车,及供电、供气、通信、拖车等工程作业车,通过办理通行证通行。

四、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