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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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24-549121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2-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义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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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9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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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义乌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总抓手,聚焦重点任务、抓实关键举措、注重系统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度获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连续两年法治金华考核第一。“以外调外”工作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义乌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入选《浙江省民营经济32条落地细则》落地模板。义乌市深化企业产业合规改革列入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浙里市场义码治理’加速市场纠纷治理”项目获评2022年度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义乌市深化协同智治、构建商贸纠纷诉源治理新格局”案例列入省第三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力抓统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全面推开镇(街)法治化综合改革,明确18项具体改革任务,14个镇(街)全面建立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及配套工作机制,基层法治工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八进”活动,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栏。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更新2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构建市镇村三级同步创建工作体系。对照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100项工作指标,梳理形成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短板清单98项,下发交办单5件,“一对一”督促整改落实。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行动,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至92.11%。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学习《行政复议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最新法律法规,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听取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和难题。重新选聘8人组成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严格落实政府工作人员任前宪法宣誓制度,市管干部任前考试实现100%全覆盖。制定全市58个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清单,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91场次,覆盖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干部等2.5万人次。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将法治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审计范围,把法治建设列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收集5类问题87个线索,全部进行交办整改。重塑法治义乌考核评价体系,梳理形成98项法治建设问题短板清单,对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大、行政复议诉讼多、败诉率高的单位开展常态化“法治体检”8次,将法治建设列入镇(街)月度攻坚竞赛,形成月度晾晒、点评整改、规范提升等工作闭环。

(二)强力抓规范,有效推进法治政府纵深发展。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编制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宣传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编制全市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成立义乌市合法性审查中心。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行动,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全面完成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160件。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质效提升。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三项制度”落实专项督查,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今年以来相互通报监督工作情况40余次,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教育、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监督活动112次,评查案卷350份,发放执法监督通知书15份。加强法治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法治培训5场。苏溪镇“综合查一次”改革入选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最佳实践。三是推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展全省行政复议员任命与分级管理试点,分级任命首批行政复议员11名。开展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三年行动,分管市领导召开行政争议化解推进会2次,交办行政争议案件26起,化解15起。组织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审判联席会议2次,对14件生效败诉案件进行责任认定。对近五年全市行政败诉案件进行分析评估,汇编典型案例5个。今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55件,各级法院受理我市行政诉讼案件数224件,败诉率下降至2.3%,创历史新低。义乌行政复议工作在省政府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新闻发布会上做经验介绍。全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司法局作典型发言。

(三)强力抓改革,积极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构建法治保障新体系。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涉及“8大行动”22项具体工作,27个年度重点改革攻坚项目。发布《义乌市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涉外服务十项举措》《义乌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十条》。《“承诺审批-践诺监管-联合奖惩”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实践探索》荣获全国信用承诺优秀案例。“义乌率先构建‘出海生态圈’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案例入选省“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首批最佳实践案例。二是构建法律服务新平台。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制定第一批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建立电子商务合规中心和合规示范点,电子商务行业合规指引入选第一批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管理项目。开展“千律联万商”公益法律服务进市场活动,全市922名律师对接近6万市场经营户,已走访商户1.8万家,挽回经济损失54万元。建立“金钟罩”企业刑事合规、“丝路桥”国际商事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品牌21个,开发法律服务产品25个。“强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样板”项目入选“2023年度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揭榜挂帅培育项目清单”。 开展诉前调解改革,成立金华首家商事调解服务中心,组建“专职+专业”商事调解专家团82名,构建“一站式”商事纠纷调解新模式。今年以来,开展诉前调解2.79万件,同比增长40%,调解成功率上升10%。开展仲裁改革,金华仲裁委义乌分会入驻社会治理中心,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渠道。

(四)强力抓基础,持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能力。一是强化普法宣传。高质量完成省、金华“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开展首批20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汇编义乌本地涉外法律案例39个。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亚运法治同行”等主题普法活动。承办浙江省“八五”网络普法进行时暨2023金华市网络普法活动。成功创建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基地1个,省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2个。开展法治文艺下乡活动10场。今年以来,全市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915场次,覆盖群众222.45万人次。二是创新基层实践。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大陈镇红旗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4个。加强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执法大队等基层站所建设,苏溪司法所获评全省“枫桥式司法所”。三是守牢平安防线。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警源、访源、诉源“三源治理”,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开展调解讲师团巡回培训14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实现镇街100%全覆盖。开展疑难复杂纠纷联调,跨镇街联调213人次,协助调解疑难案件92起。出台《义乌市人民调解经费奖励实施办法》,完善人民调解奖补政策。今年全市人民调解收案2.35万起,收案数同比增长134.41%,调处成功2.34万起,成功率99.84%。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高质量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领导干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主动性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强,个别单位未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事项,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离高标准创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仍有差距。二是基层法治建设水平还有待提高。镇(街)法治建设水平整体弱于机关部门,在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法律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执法权限继续向基层延伸下沉,跨领域综合执法中存在衔接配合不畅、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行政执法履职不到位或不适当、程序不规范、“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依然多发。三是法治服务质效还有待提升。针对义乌经贸发展特点的法治增值化改革事项还不多,如律师行业整体发展竞争力不强,涉外、金融、海商事等专业法律业务人才缺乏,普法宣传的针对性、精准性还不够高,群众法治获得感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

(一)示范创建再加强,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分析研判和指导督促,优化重点工作指标监测,加大落后督办力度,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细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工》,逐项推进法治创建指标落实。抓好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加大培育和宣传力度,全力争评争创具有义乌特色与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最佳实践”和法治成果。

(二)规范建设再加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推进合法性审查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镇(街)法治化综合改革为契机,更大力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做实“法治体检”分领域梳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执法监督,倒逼执法规范。

(三)亮点培育再加强,不断优化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开展涉企增值化法治服务改革,持续开展“千律联万商”等专项法律服务,有效收集法治需求、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深化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推进金华仲裁委义乌分会改革,提升仲裁作用力。

(四)源头治理再加强,不断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普法培新工作。加大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宣传和实施,持续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源头治理攻坚,做好行政复议信访引流工作,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推进调解服务标准化改革,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网络体系、部门衔接工作流程,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