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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司法救助,为“她”点亮希望之灯

发布时间:2024-03-1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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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谢检察机关了,一开始我还以为打来的是诈骗电话,不敢相信你们,没想到真的有检察官上门对我救助,真的把司法救助金发到我手上……如果不是检察官们帮助了我,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我住上了新房子,也通过做手工活补贴家用,生活又回到了正轨。”3月7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虞女士的家中进行了回访慰问,了解虞女士近期的生活状况。看到出现在家门口的检察官,已年近70岁的虞女士显得格外欣喜,再度想起那段灰暗的日子,虞女士不由得感慨。

一年前的一天,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精准识别因案致贫的困难妇女,发现了虞女士面临的困境,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帮助虞女士渡过这段难关。2018年9月的一天,虞女士的丈夫金某某在正常行走的过程中被无证驾驶的杨某甲撞倒致严重颅脑损伤,术后长期卧床,昏迷不醒,成为了植物人。在治疗过程中,肺部、尿路、褥疮等部位的感染接踵而至。虞女士夜以继日照顾金某某,却最终未能挽回丈夫的生命。2020年6月,金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虽时逢盛夏,暑气逼人,虞女士的心却如坠冰窟,只能独自一人居住在农村老屋。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及虞女士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决杨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相应刑罚,判决杨某甲与杨某乙合计赔偿虞女士各项损失共计近百万元。然而,在判决作出后,杨某甲与杨某乙却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的赔偿义务,虞女士多次申请执行,但仍未拿到赔偿款。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虞女士的相关情况后,决定主动上门到其居住处进行实地走访,核实了虞女士的家庭困难情况,主动为虞女士整理了一份申请材料,协助虞女士完成了司法救助金的申请,最终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虞女士手中。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有了当时那笔救助款,我才能坚持下来好好生活,现在日子也真的越过越好了,你们还记着我,经常来关心我。”回访结束临别时,虞女士拉着检察官的手握了又握,朴实的话语中包含最真挚的感情。

司法救助对于困难妇女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解决眼前的经济困境,更在于提供精神上的支持,使困难妇女有勇气、有信心努力生活,为她们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纾解妇女群体因案致贫、返贫难题,将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作为重点对象,及时提供救助帮扶,传递法治温暖,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彰显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