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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汇·义乌篇】医院里鬼迷心窍偷盗救命钱,诉了!

发布时间:2024-04-0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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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上我母亲出了车祸,我陪着她在急诊候诊,期间我一直心神不宁,叫号了就赶紧进诊室了,包就临时在座位上放一下,谁能想到有人连病人的钱都偷!”回忆起财物被盗当天的情形,杨先生还是深感气愤。

2024年2月28日清晨,杨先生陪母亲在医院就诊,将装有手机等财物的手提包放在一旁的候诊座位上,叫号时,杨先生因搀扶母亲就诊,所以未将手提包一并带入诊室。

准备陪母亲进行下步检查时,杨先生才发现包不翼而飞,马上就报了警。警方调取监控视频后发现,在杨先生陪母亲就诊期间,一只贼手悄悄伸向了无人关注的手提包,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

“我是在医院醒酒的,本来只想上厕所,路过急诊门口的时候,看到有个小包在候诊座位上,周围没有人注意我,就一下鬼迷心窍了。”归案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郑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625元。

“虽然郑某某盗窃的财物价值不高,且归案后已向被害人退赃,但其在医院盗窃病人财物,极有可能造成病人医治不及时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况,社会危害性较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说道。

本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依托轻微刑事案件速裁中心在受案两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实现了简案快办。

经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4月1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提醒

医院作为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环境复杂,极易发生盗窃等犯罪事件,无论是患者、陪护家属还是医护人员,均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以免发生财物遗失或被盗情形。同时切忌心存侥幸不可取,一时贪念悔终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