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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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特种作业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这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强制性要求,更是对从业人员自身生命安全的根本性保障。但是部分用工单位缺乏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严格审查,甚至为图省事默许无证上岗行为,潜藏着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就依法查处了一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件。
北苑大队接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线索,国贸大道与机场路交叉口某工程建设单位,为赶工期擅自安排泥工胡某代为驾驶人货电梯,涉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北苑大队核实具体情况后对其立案查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也更大。因此,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持证上岗的,视情将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除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有可能面临相应数量的罚款。 北苑大队在此提醒,用工单位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做好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同时,广大市民群众如有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可以向执法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