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7 10:16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为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浙江省财政厅联合省总会计师协会、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金投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研究制定《资产管理 数据资产登记导则》,有效填补数据资产登记标准空白,进一步推进数据资产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该标准已于2024年5月6日正式发布并实施。
构建数据资产登记体系。统一数据资产登记的术语和定义,理清登记主体、机构等之间的职责关系,初步构建数据资产登记体系,为相关部门履职提供重要参考。
规范数据资产登记行为。明确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必须遵循安全、合规、可追溯和可控的原则,规范登记行为,推进数据要素统计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有序展开。 提高数据资产管理效率。明确登记类型、目的、依据、机构、人员、对象、载体、审查等要素,通过了解组织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帮助组织加强数据资源治理,提高数据资产管理效率,维护数据资产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资产交易流通。 下一步,浙江省财政厅将继续指导研制数据资产财务登记、产权登记和交易登记等标准,不断完善数据资产登记标准体系,支撑数据资产登记工作,以标准建设先行方式,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