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7 08:4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近日,义乌市人力社保局接到110联动指令,有三名男子在江东街道桂语兰亭小区某房屋楼顶扬言不给钱就跳楼,工作人员迅速出警。现场了解,三名男子王某山、王某华、郑某均是某劳务公司工人,为了尽快拿到工资,三人商量后,便在楼顶扬言要跳楼,以此向公司施加压力。经各联动部门耐心劝解和法制教育,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扬言跳楼讨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三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广大劳动者遇到工资被拖欠问题时,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切勿采取过激手段讨薪,一旦涉嫌违法犯罪,“钱拿到了、人进去了”,实属不值。用工过程中,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签订劳动合同并如实填写工资报酬,按照公司规定实名考勤打卡,保存好劳动合同、记工计量等合法维权证据。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就近向所属社区、镇街反映,或者通过“义安心”线上维权途径进行投诉。
下一步,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维权,市人力社保局、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采用堵门跳楼、破坏设备、哄抢财物等非法讨薪行为的打击。请广大劳动者遵章守纪、理性维权。
在义乌遇到欠薪问题怎么办?
找所属社区、镇街反映或微信搜索“义安心”小程序“码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