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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418N/2024-555056

  • 文件名称:

    《义乌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5-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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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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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精康融合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制定了《义乌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今后三年我市全面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做出部署和安排。现将《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答: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为重点,综合运用精神医学、康复治疗、社会心理、社会工作、社区支持、志愿服务等专业技术和方法,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的专业社会服务。

二、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精康融合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民残〔2023〕127号),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为落实好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发展,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以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布局优化、资源投入整合强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三、“精康融合行动”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精康融合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四、如何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

答:《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服务体系建设布局”,建立“1+14+X”社区康复服务模式。规范化打造一个市级精神障碍综合服务中心,全市14个镇(街道)各设立不少于一家“精康”服务站;建立综合服务中心及“精康”服务站联动体系,落实中心督导培训作用,实现“中心—站点”双向转介通路;制定精神障碍综合服务中心经营所得分配机制,保障“精康”服务长效运营;以镇(街道)为主体,统筹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设立“精康”服务站和工作推荐点,为社区精神障碍患者及精神残疾对象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及就业服务;鼓励和引导社区“精康”服务引入社会服务机构,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效益。

五、如何促进相关部门有效衔接?

答:《实施方案》提出“促进相关部门有效衔接”,明确厘清相关部门精神障碍相关服务内容,制定精神障碍服务目录及清单,满足精神障碍患者“诊疗—管控—精康—养护—救助—支持”等全面服务需求。加强全市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收集和共享,为康复对象提供顺畅的转介服务,确保治疗与康复环节的无缝对接。医疗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建议,引导其接受“精康”服务;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可通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所在镇(街道)“精康”服务站自愿提出服务申请。“精康”服务机构定期评估服务对象相关情况,经评估符合转出条件的,按照不同需求提供合适的转介服务,并登记结案。

六、怎样提升服务供给能力?

答:《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要求“精康”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包括心理社交功能、社会适应能力等综合评估,科学制定适宜的康复计划。丰富和拓展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家庭支援、同伴支持、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多种形式的服务项目;依托市级精神障碍综合服务中心及卫生健康部门专业力量,组建由精神卫生、社会工作、社区康复等领域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实践工作者组成的“精康”专家指导组。

七、如何加强专业人才队伍保障?

答:《实施方案》提出“开展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要求用好用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大力培育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队伍,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人力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中精神卫生、社会工作、心理健康相关专业学历的从业人员占40%以上;明确直接从事服务的人员应每年至少接受30小时的专业培训。

八、如何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

答:《实施方案》提出“推进精康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要求民政、卫健、残联等要统筹现有资源,积极支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财政部门要加大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引导组建家庭照护者互助小组,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支援中心,帮助链接残疾人福利政策、职业康复等社会资源。

九、如何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

答:《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精康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明确要健全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推进质量体系建设;建立服务记录和统计报告等运行监管制度,为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提供多渠道监督方式;加强正面宣传,为患者提供社区融入服务,推动参加社区活动,构建社区关系网络。

十、如何保障《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厘清民政、财政、卫健、残联之间的职责边界,确保行动稳妥有序推进;二是加强资金扶持。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保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所需经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多类型综合服务团队,持续培育专业服务队伍;四是加强督促落实。民政厅门将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监测方案实施情况,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解读单位:义乌市福利事业发展中心,联系方式:0579-8552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