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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后宅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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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南蜜枣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解决金鹤村枣业经济合作社产业用房用地指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义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枣产业发展,2017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支持农业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意见的通知》,扶持范围覆盖大枣种植到南蜜枣加工,相关部门也联合出台了《义乌南蜜枣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计划用3年的时间,发展义乌大枣生产、振兴南蜜枣产业。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在扶农政策的推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义乌枣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初步建立义乌大枣产销一体化体系。一是新开发义乌大枣种植基地超2000亩,在非粮化和非农化整治下,全市枣园面积超过5000亩;实施义乌大枣优质资源保护,建立义乌大枣母本园2个(后宅金鹤村、北苑万村),其中北苑万村的母本园因农村改造已种植在我市其它枣园;开展义乌大枣品种的提纯复壮,推广枣大棚避雨栽培技术。二是投资1300万元新建4个南蜜枣标准化加工基地,日可处理鲜枣25吨,实现传统工艺和现代机械的融合,有效提升南蜜枣产业经济效益,进一步传承义乌南蜜枣加工技艺。三是成立枣业协会,发布五项团体标准,推动义乌南蜜枣标准化生产。四是举办枣文化节,组织南蜜枣展销,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搭建国外销售平台,义乌南枣取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义乌枣、义乌蜜枣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枣产业稳步发展。积极指导义乌大枣种植,2019-2023年累计实施义乌大枣产业发展项目补助枣园700余亩,受政策辐射新增枣园近2000亩。2023年大枣获得丰产,据不完全统计,产量达2300多吨,另外,积极协助枣业协会开展义乌南枣地理标志授权使用。2022年3月开通义乌大枣种植保险,连续两年投保面积在400亩以上,其中2023年投保11户705亩,有效提高了枣农种植积极性。

(二)关于解决产业用房的用地指标,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品质。一是金鹤村枣业经济合作社产业属农村产业,为推进农村产业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和街道将科学谋划布局农业产业体系,建立农业产业项目储备库,明确行业准入,统盘全市农村产业项目发展“一盘棋”。在符合农村产业项目行业准入,并符合规划和管控规则的前提下,由自规局根据农村产业项目谋划情况和村庄规划(郊野单元规划)编制情况,做好农村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二是按照食品加工要求,坚持关键环节实行传统技艺加工结合现代技术(选枣、洗枣等),扶持南蜜枣标准化加工基地建设,传承义乌南蜜枣加工技艺,实行工厂化、标准化生产,有效提升南蜜枣产业经济效益,带动提升整个南蜜枣产业发展。

(三)关于加大对专业人才和经纪人的奖励扶持与培训力度,做到贴近市场生产和品牌化销售。一是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22〕29 号),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学毕业生、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及农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新获得中级、高级职称的给予一定的奖补,同时农民可以免费参加培训。二是组织开展农创客培育。统筹资源,建设农创客孵化园2家并开展孵化服务。举办第三届农创客创业创新大赛,挖掘培育更多农创客和项目。三是做好乡村人才培育工作。按要求做好乡村工匠、头雁、省农技推广基金会“万向奖”、农艺师研修生、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等申报评选工作。加强与财政等部门合作,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农民所需,选优配强培训机构,培训新农人。四是写好乡村“土特产”文章。2024年组织义乌南蜜枣申报成功浙江省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组织南蜜枣品牌申报成功2024年浙江省农业品牌目录;“义乌南枣”在浙农号浙江农业品牌专题进行宣传。组织农业企业参加省农博会、“网上农博”等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提升义乌南蜜枣等农产品知名度。

(四)关于把义乌大枣果树列入义乌市保护果树名录。通过建立种质资源圃等多种形式,保护义乌大枣果树资源。一是加强义乌大枣种质资源圃建设与管理。由义乌市华秀枣类研究所管理的义乌大枣种质资源圃是全省林业系统唯一的以枣为主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圃,也是目前供应义乌大枣苗的主要单位,可以提供义乌大枣订单育苗服务,所提供的种苗量可以基本满足义乌大枣发展的需要。二是严控义乌大枣种苗质量。市林业种苗管理站每年组织工作人员到义乌大枣种质资源圃进行质量抽查,在确保采穗母本优良纯正的前提下,重点监测种苗的综合控制条件、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严控种苗合格关。同时,检查经营单位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疫证书办理情况,确保义乌大枣种苗质量。三是对百年以上的枣树按照古树名木要求给予保护。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义乌大枣种质资源圃建设与管理,开展枣优良品种选育研究,加强义乌大枣种苗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协会参与”的原则,以义乌南蜜枣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为抓手,提升枣产品的附加值;充分借助网络直播等网络技术拓展市场营销手段,实施主动营销策略;鼓励和支持枣农参加国内外各种类型的农产品展销会和综合展会,不断拓展福建、香港以及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销售渠道,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营销体系,全面提升义乌南蜜枣影响力和知名度;立足地域资源禀赋,挖掘镇(街道)历史文化和旅游发展特色,将特色文旅资源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全方位做好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实现义乌南蜜枣产业持续良性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蜜枣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