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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7-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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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国企、平台,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年度计划,我局组织专家对在义承接业务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自2024年6月18日开始至2024年6月20结束,对在义的7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情况(检测场所、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环境、重要变更等),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包括委托管理、见证取样、样品管理、档案管理等),检测机构行为情况(包括承揽业务、检测管理、报告审批程序、量能匹配等)。
其中重点检查检测机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情况(视频监控是否全覆盖及数据保留6个月)、量能匹配情况(检测人员与承接业务量是否适应)、检测流程合规性情况(混凝土、钢筋、试块等重点试验是否按规检测及数据可追溯性)。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被查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基本能够在检测资质及能力评估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工作。但部分检测机构存在内部质量管理薄弱,检测过程管控不严的问题,个别检测机构的检测规范操作需加强培训和管理。主要问题如下:
(一)浙江智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人员数量不足,检测报告审批流于形式;义乌市正恒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金宸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人员实操能力需加强,检测原始记录书写欠规范。
(二)部分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不规范,温湿度控制流于形式,部分控制器损坏未及时更换;仪器设备配置欠合理,粉煤灰胶砂强度振实台未配备;仪器设备未按规使用“三色”标识。
(三)部分检测机构样品管理不规范,样品原始记录资料漏填、随意涂改,材料类样品堆放随意、样品编码标识未设置,对钢筋、混凝土试块等建材未按规范要求进行三日以上的分类留置。
(四)部分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操作不规范,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速率存疑,门窗保温室实操能力有待提高,沥青类材料检测操作存疑。
(五)部分检测机构未严格落实全过程监管流程,信息化应用有待提高;实验室内部视频监控设置不合理,未全覆盖,监控数据未按规定保存半年。
(六)部分检测机构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检测结果不合格台账未单独分类建立;检测合同未按规定签定;见证取样人员备案、签到制度未落实。
三、评价等级
根据《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本次纳入考核的7家检测机构评价等级均为绿色(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整改。对本次检查评价存在的问题,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全面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送至我局质安科。后续,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予以立案查处。
(二)规范检测行为。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切实落实检测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层层压实检测责任,加强检测人员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加大投入,改造和提升数字化检测系统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公正客观开展检测工作,为义乌工程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三)加强政策学习。省建设厅已于近期印发实施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尤其是在义承接业务的检测机构,要组织全员对照文件要求学习贯彻,要查漏补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性,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有序发展。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评价等级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评价等级
排名 | 单位名称 | 三色分级 |
1 | 浙江大合检测有限公司义乌市分公司 | 绿色 |
2 | 义乌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 绿色 |
3 | 浙江意诚检测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 绿色 |
4 | 浙江华正检测有限公司(第九所) | 绿色 |
5 | 浙江金宸检测有限公司 | 绿色 |
6 | 义乌市正恒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绿色 |
浙江智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绿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