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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通办!长三角财政电子票据共享应用和数据安全保障方案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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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财政电子票据共享应用工作是2024年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8项重点合作事项之一。在前期集中攻坚的基础上,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上海、江苏、安徽等地财政和数据部门,研究制定《长三角“一网通办”财政电子票据共享应用和数据安全保障方案》,填补了财政电子票据跨省共享应用的制度空白,为票据社会化应用提供安全保障。

一、创新票据跨省共享准入机制

针对票据跨省主体较多、准入机制不够明确的问题,明确申请准入的报销单位以及报销代理单位的资质和准入流程,要求报销单位和报销代理单位准入前必须签署准入协议,规范接入建设要求,建立报销省市验收准入、报销省市代理许可审核、开票省市跨省开通服务备案等机制,确保财政和数据主管部门实时掌握报销单位和报销代理单位的更新情况,确保跨区域协同管理的规范、精准与高效。

二、构建票据共享精准授权机制

明确票据所有者向使用者授权的票据范围、地域范围,以及授权效力和授权形式,将授权颗粒度细化至每一次报销业务对应的每张财政电子票据,明确未经授权不可擅自使用,并要求报销单位反馈票据使用情况,防范虚假报销和重复报销风险,保障业务处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三、建立票据共享应用监控体系

规定报销单位须规范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数据,建立数据指标监控和日志记录机制,对不合理调用情况进行拦截,确保报销应用场景稳健运营。对票据共享涉及的报销省市和开票省市等相关部门及平台提出建立安全监控体系的要求,明确票据共享应用涉及的省市应具有完善的安全监控体系,设置相应监控指标,明确异常行为,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异常事件妥善处理。

四、明确票据共享应用退出要求

将报销单位的票据共享应用退出情形分为因协议到期而终止并退出、协议期内因违反协议条款要求而被强制退出、在协议期内主动申请退出等3种,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不同情形下退出共享应用的要求和流程,保障退出前数据销毁的彻底性和使用权停止的及时性。

五、明晰各方数据安全责任机制

明确票据共享服务使用方、提供方、数据主管部门等各方参与主体对于应用和数据安全的责任,形成权责清晰、协同共治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共享过程中涉及三省一市财政部门、数据主管部门、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报销单位及报销代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及平台的原始接口发布、服务融合、服务申请、审核、使用及日志监管等多项环节的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