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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9-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3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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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描述
(一)项目名称
眼镜验光师
(二)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以单人赛方式进行。
(三)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以《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标准(2018年版)高级工(三级)为基础,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内容,并融入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二、竞赛内容与评判标准
(一)竞赛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主要包括职业道德、相关法律、基础检查、屈光检查、接触镜验配等。题型构成有单选题140题、判断题20题、多选题20题。实行2B铅笔填涂方式。
2.操作技能考核主要包括3个模块,模块一为检影验光、模块二为综合验光、模块三为视功能检查。
(二)比赛时间
包括本项目比赛总时间,及各模块时间分配。
竞赛项目 | 时长(分钟) | 备注 | |
理论知识考试 | 90 | 统一考试 | |
操作技能考核 | 模块1检影验光 | 5 | |
模块2综合验光 | 6 | ||
模块3视功能检查 | 6 | ||
小计 | 17 | ||
合计 | 107 |
(三)评判标准
1.分数权重
模块 | 评分内容 | 考核要点 | 配分 | 占比 |
1 | 检影验光 | 模型眼检影验光 | 100 | 30% |
2 | 综合验光 | 单眼MPMVA | 100 | 40% |
3 | 视功能检查 | 正融像聚散力检测 | 100 | 30% |
2.成绩核算: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由裁判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评分与计分,总成绩=理论知识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70%。当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成绩高的选手名次在前,操作技能成绩相同的以模块一的成绩高低排名,如模块一也相同则以模块二成绩高低排名。
3.评分标准:
检影验光考核评分表
操作姿势6分、熟练程度6分、工作距离换算8分 | 共20分 |
结果 | 共80分 |
球镜误差(S) | |
S≤±0.25D | 30 |
±0.25D〈S≤±0.50D | 24 |
±0.50D〈S≤±0.75D | 18 |
±0.75D〈S≤±1.00D | 6 |
〉±1.00D | 0 |
柱镜误差(C) | |
C≤±0.25D | 30 |
±0.25D〈C≤±0.50D | 24 |
±0.50D〈C≤±0.750D | 18 |
±0.75D〈S≤±1.00D | 6 |
〉±1.00D | 0 |
散光轴向误差(A) | |
A≤5度 | 20 |
±5度〈A≤±10度 | 16 |
±10度〈A≤±15度 | 10 |
±15度〈A≤±20度 | 6 |
〉±20度 | 0 |
综合验光评分表
操作内容 | 配分 | 扣分 | 得分 | |
验光前准备(调整仪器、置入度数) | 10 | |||
MPMVA(单眼) | 雾视 | 10 | ||
去雾视 | 10 | |||
第一次红绿 | 10 | |||
交叉圆柱镜精调柱镜轴向 | 20 | |||
交叉圆柱镜精调柱镜度数 | 20 | |||
第二次红绿 | 10 | |||
确认最佳视力 | 10 | |||
合计 | 100 |
视功能检查评分表
操作内容 | 配分 | 扣分 | 得分 | |
正融像性聚散力检测 | 检测前准备工作 | 10 | ||
置入处方 | 10 | |||
正融像性聚散力检测 | 60 | |||
记录结果 | 10 | |||
整理仪器 | 10 | |||
合计 | 100 |
三、竞赛流程
第一阶段进行理论知识考试,第二阶段进行操作技能比赛。
四、竞赛规则
(一)理论竞赛
1.参赛选手需持本人参赛证、身份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并按座位编号要求就座,将参赛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5 分钟进场,开考15分钟后参赛选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 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3.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书籍、笔记、纸张等资料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座位。
4.在比赛现场内需保持安静,自觉遵守赛场纪律。
5. 理论考核结束后,请选手们带好自己的有关物品,有序、安静地离开考场,并保持考场清洁。
(二)技能操作竞赛
1.赛前由评委统一组织选手讲解竞赛相关事项。
2.参赛选手的编号由现场抽签决定。
3.比赛前15分钟,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进入赛场候赛区,由竞赛办赛务组负责选手签到,核对选手身份证、参赛证,选手按规定佩戴好参赛证,进入竞赛指定场地,各参赛选手对材料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由裁判确认后可以更换,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选手自己承担。
4.竞赛过程中,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总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5.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6.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操作。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竞赛结束前2分钟,由裁判提示。竞赛时间结束后,各参赛选手应停止操作。
7.选手操作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清理,经裁判员许可后,方可离开竞赛现场。
8.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经裁判长裁决取消比赛资格,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者,竞赛成绩无效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竞赛设施设备安排
综合验光室:配备综合验光仪2台、投影仪台、近用视力表2个、可升降操作台2台等。
检影室:配备模型眼10个、检影镜10台、镜片箱10箱。
六、工具材料安排
选手自带身份证、黑色记号笔1支参赛。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赛场。另外,赛场配发的各类工具、材料,选手一律不得带出赛场。
七、安全健康要求
竞赛场地具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施设备,有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完备的灭火等应急处理设施、并张贴安全信息,以及明确的现场紧急疏散指示图等。
所有的操作物品符合安全要求,参赛者应保持赛区场地卫生,无任何遗留物品影响后续选手的竞赛。
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严格遵守相关专业操作规程,符合安全文明要求。爱护赛区的设施设备和操作物品。
八、实操具体操作说明
(一)模块一:小瞳孔模型眼检影验光
1.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参赛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入座后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考核设备。
3.现场裁判宣布检查仪器后,选手开始检查考核用的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由现场裁判员处理。检查仪器时间为一分钟。检查完毕后将设备放回原处待令。
4.现场裁判员检查赛前准备完毕后,随机分发事先准备好的1个模型眼(屈光度范围:±6.00DS/±4.50DC 轴向 1-180)。选手在试卷规定处填写抽签号,全部准备完毕后裁判长统一发令,开始比赛,并开始计时。
5.选手按正确、规范的方法分别使用左右眼,用检影镜检查模型眼的屈光不正度,考核时不得擅自离开考位,不得移动试题镜片和模型眼,不得交头接耳,互相谈论,不得影响他人比赛。
6.检影完毕后,将模型眼编号和检影结果(经工作距离换算后的模型眼的屈光不正度数)填写入试卷上规定空格内。
7.填写完毕后将检影使用设备和镜片放回原位,等待现场裁判员的考核结束指令。
8.现场裁判员宣布选手离场,记录并填写现场记录表,将试题封装。
9.比赛时间:5分钟。规定时间到达后,不论有无检查完毕一律停止比赛,选手将仪器放回原位后离场。
10.由现场裁判收取当场试题装封后交给保密组。
(二)模块二:MPMVA验光。
1.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参赛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就位后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考核设备。
3.现场裁判宣布检查仪器后,选手开始检查竞赛用的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由现场裁判员统一处理。检查仪器时间为1分钟。
4.现场裁判员提供客观验光结果,选手使用综合验光仪进行MPMVA。考核时选手与现场裁判不得擅自离开考位,不得有暗示性询问。
5.检查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入试卷内。
6.填写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归零并放回原位,示意现场裁判员考核结束。
7.现场裁判员立即记录时间,允许选手离场。
8.比赛时间:6分钟。规定时间到达后,不论有无检查完毕一律停止比赛,选手将仪器放回原位后离场。
9.由现场裁判收取当场试题装封后交给保密组。
(三)模块三:使用综合验光仪进行正融像性聚散力检测
1.选手按赛前抽取的参赛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就位后未经许可不得动用考核设备。
3.现场裁判宣布检查仪器后,选手开始检查竞赛用的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应,由现场裁判员统一处理。检查仪器时间为一分钟。
4.现场裁判员提供验光结果,选手使用综合验光仪进行正融像性聚散力检测。考核时选手与现场裁判不得擅自离开考位,不得有暗示性询问。
5.检查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填写入试卷内。
6.填写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归零并放回原位,示意现场裁判员考核结束。
7.现场裁判员立即记录时间,允许选手离场。
8.比赛时间:6分钟。规定时间到达后,不论有无检查完毕一律停止比赛,选手将仪器放回原位后离场。
9.由现场裁判收取当场试题装封后交给保密组。
2024年义乌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