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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烟花爆竹禁燃区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08:43

信息来源: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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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在辞旧迎新、欢度佳节的同时,有件事千万不能忘,那就是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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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居民朋友会觉得,春节的喜庆年味离不开烟花爆竹,但你知道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吗?

1.空气污染

烟花爆竹的燃放会释放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2.噪声污染

部分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直到深夜,不仅影响人们的正常休息,还可能对老人、小孩和心脏病患者等敏感人群造成惊吓和伤害。

3.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威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资源浪费

烟花爆竹的制造过程消耗大量资源,包括纸张、火药等,燃放产生的废弃物也带来严重的清理负担,占用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

禁燃禁放 你我有责

1.遵守烟花禁令,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根据《通告》规定,我市城区及多个重点区域被明确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我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共创文明新风,做禁燃烟花爆竹的志愿者。

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政策,共同维护良好环境。对于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或属地镇街举报。

3.倡导绿色庆祝,做禁燃烟花爆竹的引领者。

选择其他更加环保、安全的庆祝方式,如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灯笼等,引领家人朋友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

公安提醒 违规必究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违规燃放的,依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非法制作、销售、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3.违反《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