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2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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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加快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及新能源化进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助力“亚运蓝”,义乌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场监管等四部门联合编制了《义乌市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补助实施时间有多长?
补助对象和条件有什么要求?
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有淘汰替换意向的老旧柴油叉车车主还需要重点关注什么?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时间
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8月31日(含),逾期不予补助。
补助办理地址、联系方式及办理时间
办理地址:义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控中心(义乌市桥东街97号)
办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补助对象
2022 年10月1日(不含)以前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线系统”办理使用登记的或在我市完成环保编码登记的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以下统称“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成包括锂电池、氢燃料电池为动力且首次销售的新能源叉车。
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不予补助。
补助条件
符合补助的条件
2022年10月1日(不含)以前在我市场监管部门“在线系统”办理使用登记的或在我市完成环保编码登记的老旧柴油叉车,在本细则发布之日(含)起在金华市范围内完成拆解报废或在完成拆解报废后购置新能源叉车。
老旧柴油叉车产权单位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单位。
取得金华市辖区内机动车报废回收资质企业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叉车),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叉车注销手续。
老旧柴油叉车淘汰后更新为新能源叉车的,老旧柴油叉车和新能源叉车的产权单位名称和数量须一致。
报废时老旧柴油叉车车身完整,须包含发动机、门架、配重、车桥、护顶架和车体等。
一台叉车最多享受淘汰环节、替换环节补助各一次。
不予补助情形
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在我市“在线系统”或环保系统进行首次登记或转移登记的。
仅购置新能源叉车未完成淘汰的或老旧柴油叉车和新能源叉车的产权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老旧柴油叉车自然报废或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完成叉车注销手续但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叉车)的。
车主是财政供养单位和组织的。
被列入我市严重失信名单的信用主体。
不在金华市具有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的报废企业进行报废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