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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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政策解读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2025-01-0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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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我市林地面积86万多亩,森林覆盖率50.89%,森林资源丰富。国庆、冬至、春节、清明等时段历来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多发时期,人员流动大、野外用火增多,近年来随着高温干旱、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管控任务繁重。根据近几年的实践证明,颁布禁火令既可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又为执法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从而加大打击失火违法犯罪的力度,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禁火令存在发布的必要性。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三、主要内容
《禁火令》共分八条,其中,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规定了该《禁火令》的时间;第二条为禁火区域,全市林区内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第三条为具体禁火要求,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十四条、十六条、十七条、二十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具体禁火行为;第四条规定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第五条明确高火险天气各相关责任单位及各镇街职责;第六条公布报警电话,便于早发现、早扑救;第七条为责任追究;第八条规定了通告实施日期。
解读机关: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黄姣
政策咨询电话:0579-83822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