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6296/2025-604269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5-12-15

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调整国四柴油货车限行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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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5 19:02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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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调整国四柴油货车限行措施(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1月11日在https://www.yw.gov.cn/art/2025/11/11/art_1229425331_82113.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2天的公示期,截至12月13日,我单位共计收到2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义乌市西城路88号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10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95296599@qq.com。

联系人:金高进;联系电话:0579-85414150。


义乌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