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5-605429
其他
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25〕30号
2025-12-31
GYWD01-2025-0010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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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中的行政处罚事项,由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划转的公告》《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公告》(义政发〔2021〕42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义政通〔2022〕2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义政通〔2022〕6号)同时废止。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职责分工等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不一致的,按新的目录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