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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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烟花爆竹市场迎来了销售旺季。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涵盖临时零售点)、农贸市场、百货商店等零售区域,以及电商经营密集地带,开展地毯式排查。累计出动执法队员2000余人次,检查了600余家相关单位。
此外,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还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针对烟花爆竹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整治。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对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处置。同时,深入排查违法行为线索,成功查处了一批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25次,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10起。其中,对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立案3起,移送案件线索7个。
以下是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例:
案例一:网上违规售卖烟花爆竹
2024年11月20日,城西街道综合执法队接到义乌市应急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经查,当事人黄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微信平台向两位顾客销售烟花爆竹产品。目前,该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已送达至当事人。
案例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走的“炸弹”
2025年1月7日,接群众举报称,苏溪镇某村有一辆面包车上装载许多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公安、执法等部门立即前往现场开展应急联动处置工作。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在未经相关单位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外地进购烟花爆竹准备在义乌出售。执法人员现场查扣烟花爆竹33件,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500余箱烟花爆竹“藏身”居民楼
2024年1月8日晚,应急、公安及执法部门联合检查佛堂某村,发现两处民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14箱。经查,这些烟花系当事人从湖南浏阳市运至义乌,涉嫌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立即查扣并安排专业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案件线索移交公安待进一步处理。
温馨提醒:
烟花爆竹因其易燃易爆的特性,不同于普通商品。其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均需经过严格许可,并需满足高标准的安全要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相关活动的,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呼吁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发挥监督作用,共同营造文明、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