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钱超等四人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的通知
11330782002609389B/2025-581690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3-1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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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以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以下同志为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
钱超、王璟、何小明、成俊颁。
以上同志聘期为1年。
义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