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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总工会
2025-03-1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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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八婺金匠遴选
劳模精神 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力打造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培育更多技能人才为“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贡献力量,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百工之乡八婺金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金委办发〔2021〕46号)和中共金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八婺金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金人社发〔2022〕19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八婺金匠”遴选工作。 一、遴选数量 二、遴选原则 (一)遴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竞争择优,德技双馨、业内公认的基本原则。 (二)聚焦国际陆港枢纽、浙中科创走廊、十条重点产业链经济主战场,人选重点从我市经济发展主导产业和具有较高技术技能水平的一线产业工人中遴选产生。其中,“港”“廊”“链”领域遴选占比不低于60%。 (三)遴选工作以培养领军型、创新型、应用型、成长型技能人才队伍为主线,向制造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和中青年人才倾斜,入选人员中企业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少于80%,40周岁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0%,积极鼓励推荐女性高技能人才申报。 三、 遴选要求 (一)推荐申报“八婺金匠”人选应严格按照《新时代八婺金匠遴选管理办法》要求执行,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在金全职工作1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技能,在县(市、区)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或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县(市、区)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贡献,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效益; 3.在培养技能人才方面具有贡献,或培养选手在县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成绩前五名的; 4.具有县(市、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振兴传统产业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符合此条件的,可不受职业资格类别限制)。 (二)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制造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尖峰行动”培育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先进操作法命名人等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其他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不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三)为将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八婺金匠”培养支持范围,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新时代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的“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工匠”,新时代八婺金匠培养项目的“八婺大金匠”、“八婺杰出金匠”、“金领511”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技能大师”、“首席技师”、“技能之星”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当年只能申报一个新时代八婺金匠项目。 四、 遴选程序 “八婺金匠”遴选工作自下而上、好中选优、层层推荐,按程序进行。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所在基层单位,为八婺金匠人选的申报单位。各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送各级工会。 (二)推荐。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各县(市、区)总工会、人力社保局、市各产业工会、市直各系统工委和省(部)属在金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八婺金匠”人选的推荐单位。县属单位人员由各县(市、区)总工会汇总申报名单,会同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定后报金华市总工会。市直单位人员由市产业工会或市直系统工委审定后,直接向金华市总工会推荐。 (三)审查。申报人选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党员的,还须征得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就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 (四)评审。市总工会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遴选要求组成专家评审组,通过评审提出建议人选。 (五)公示。根据部门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结果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 (六)公布。由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公布。 五、 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后层层上报,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市直单位人员和省(部)属在金单位的人员,经单位工会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后,分别由市直系统工委或市产业工会进行推荐;县属单位的人员,由各县(市、区)总工会、人力社保局进行推荐。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工作规范有序。坚持面向一线,向基层倾斜,坚持自下而上,真正把展现工匠精神、拥有高超技能、发挥引领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工匠人才推荐出来。同时,广泛宣传和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遴选和培育活动,挖掘工匠故事,诠释工匠品格,宣传工匠精神。 (三)各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3月18日前上报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每个推荐人选提供纸质材料1本(严格按照附件2的顺序要求进行装订)并提供Word文档(文档统一命名“姓名-申报单位”)。 义乌市联系人: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