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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川集团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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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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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川集团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浙江华川集团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2. 建设性质:扩建

3. 项目投资:7.3亿

4. 建设地点:义乌市赤岸镇报国西路9号(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南侧新增用地120

5.建设内容:3130t/h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21备),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6MW1000m3/min汽拖离心机组,配套建设长约25km的供热蒸汽管网。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大气环境敏感目标详细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本项目

街道

行政村

经度

纬度

方位

距离(m

赤岸镇

赤岸一村

120.032383

29.145301

800

居民区

环境空气二类区

E

920

赤岸二村

120.029325

29.143929

882

居民区

SE

740

赤岸三村

120.027844

29.146270

550

居民区

E

480

赤岸四村

120.030570

29.147997

234

居民区

E

830

赤岸幼儿园

120.031911

29.153925

/

学校

NE

1213

赤岸小学

120.033547

29.146999

/

学校

E

1080

赤岸初中

120.031465

29.149091

/

学校

E

865

柏悦华府小区

120.034813

29.152943

/

居民区

NE

1250

乔亭村

120.044694

29.146162

354

居民区

E

1970

10 

黄路村

120.052269

29.148930

180

居民区

E

2840

11 

薛乔村

120.055855

29.139724

570

居民区

SE

3170

12 

双峰村

120.068033

29.150731

300

居民区

E

4340

13 

吉利生活区

120.041905

29.155968

/

居民区

NE

2050

14 

吉利第二生活区

120.042548

29.161783

/

居民区

NE

2510

15 

水岸家园

120.024459

29.141141

1620

居民区

SE

265

16 

胜林古寺

120.025607

29.146734

/

其他

E

320

17 

柏峰村

120.039737

29.133888

300

居民区

SE

1890

18 

午干山村

120.019599

29.144086

378

居民区

SW

86

19 

神坛村

神坛村

120.005866

29.140632

392

居民区

SW

1155

20 

江头村

120.020511

29.136458

51

居民区

S

760

21 

胡坑里村

120.012840

29.138604

200

居民区

SW

840

22 

大新屋村

120.001189

29.134377

60

居民区

SW

1980

23 

大树下村

120.001596

29.131523

240

居民区

SW

2120

24 

上吴村

120.019508

29.124232

158

居民区

S

2160

25 

清溪村

120.022360

29.120455

625

居民区

S

2360

26 

山盆村

120.013605

29.113309

400

居民区

S

3260

27 

下水碓村

120.010236

29.115079

550

居民区

S

3160

28 

雅端村

119.994129

29.128358

430

居民区

SW

2730

29 

南杨村

120.004046

29.108149

250

居民区

SW

4210

30 

新樟村

119.986858

29.114833

300

居民区

SW

4360

31 

后金宅村

119.996699

29.105115

500

居民区

SW

4740

32 

三角毛店村

119.994575

29.100512

800

居民区

SW

5240

33 

田沿村

119.990755

29.103109

140

居民区

SW

5320

34 

三丫塘村

119.972707

29.106604

210

居民区

SW

6000

35 

湾塘村

119.969660

29.112741

150

居民区

SW

5810

36 

平望村

119.979546

29.128080

250

居民区

SW

3950

37 

八石村

下八石村

120.009042

29.148812

423

居民区

W

760

38 

上八石村

120.007374

29.146768

463

居民区

W

910

39 

塘边村

120.010861

29.155421

331

居民区

NW

990

40 

巽村

120.020066

29.153833

530

居民区

N

475

41 

规划小区(在建)

120.026368

29.153210

/

居民区

NE

760

42 

规划商住用地(未建)

120.028310

29.153274

/

居民区

NE

835

43 

溪西村

120.024218

29.162298

240

居民区

N

1550

44 

后山村

120.035526

29.157149

120

居民区

NE

1580

45 

石城村

120.045326

29.153242

200

居民区

NE

2320

46 

南青口村

120.048673

29.168499

520

居民区

NE

3280

47 

吴溪社区

120.029977

29.191192

500

居民区

NE

4480

48 

团力村

120.068209

29.179610

100

居民区

NE

5610

49 

继成村

20.046301

29.177658

200

居民区

NE

4030

50 

剡溪村

120.043275

29.181316

450

居民区

NE

4085

51 

环院衬

120.070874

29.168383

120

居民区

NE

5110

52 

寺口村

119.982255

29.153008

260

居民区

NW

3350

53 

上村

119.972159

29.154231

80

居民区

NW

4380

54 

鲁雅村

120.012210

29.187501

160

居民区

NW

4290

55 

芦塘下村

119.992791

29.174208

200

居民区

NW

3795

56 

倍磊村

119.982078

29.170137

800

居民区

NW

3930

57 

侯芹村

119.981558

29.187963

250

居民区

NW

5700

58 

舟墟湖村

119.991476

29.190822

300

居民区

NW

5210

59 

后阳村

120.000687

29.183167

560

居民区

NW

4085

60 

新店村

120.002833

29.188939

130

居民区

NW

4705

61 

塘西村

119.999674

29.155731

222

居民区

NW

1860

62 

瓦灶村

120.024437

29.168541

20

居民区

N

2260

63 

光明村

光明村

120.030616

29.168509

212

居民区

NE

2400

64 

下爱山村

120.027559

29.172919

20

居民区

NE

2790

65 

塘下洋村

120.009266

29.172844

480

居民区

NW

2720

66 

雅西村

120.027102

29.179219

770

居民区

NE

3450

67 

田心村

120.015445

29.179342

1900

居民区

N

3200

 

2  其他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环境功能区

相对

本项目方位

相对

本项目距离

地表水

地表水名称

功能区范围

水环境功能区

目标水质

吴溪

柏峰水库大坝-吴溪东阳江汇合口(季村)(17.1km

吴溪义乌农业、工业用水区

480m

东阳江

塔下洲~低田江沿大桥(21km

东阳江义乌农业用水区

西北

5680m

土壤

南侧林地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18-2018)农用地

20m

东侧农用地

10m

午山干村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86m

工业用地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用地

/

200m范围内

地下水环境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

企业厂区周边6km2

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

200m范围内

午山干村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86m

其他

冯启昌墓

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东北

1820m

南青口瓦窑山遗址

义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东北

3680m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化水站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脱硫废水、湿电除尘排污水、脱白废水和生活污水等。脱白废水、锅炉排污水降温后回用于厂区冷却水系统补水,湿电除尘排污水直接进入脱硫系统,循环冷却水回用于脱硫,脱硫废水单独处理后汇同化水站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华川集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3“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赤岸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义乌江,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确保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的废水废液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焚烧烟气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旋风分离除尘+布袋除尘+炉后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含烟囱)+湿电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经80米高集束烟囱排入大气,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标准限值要求。

5.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厂区内已按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且均能按规范要求得到妥善处置,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6.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通过落实环评要求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在采取上述风险防控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区内及厂区外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不超标,低于GB36600-2018 第二类、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低于GB15618-2018的风险筛选值。且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因此,本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化水站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脱硫废水、湿电除尘排污水、脱白废水和生活污水等。脱白废水、锅炉排污水降温后回用于厂区冷却水系统补水,湿电除尘排污水直接进入脱硫系统,循环冷却水回用于脱硫,脱硫废水单独处理后汇同化水站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华川集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3“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赤岸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义乌江,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2. 地下水:从源头控制、分区控制、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以及应急回应等方面进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主要采取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依托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废气:焚烧烟气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旋风分离除尘+布袋除尘+炉后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含烟囱)+湿电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经80m高集束烟囱排入大气

4. 噪声: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将高噪声设备或车间布置远离厂界,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音减振处理,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在正常情况下运行;设备运行期间,尽量少开门窗,减少人为噪声强度。

5.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脱硫石膏炉渣等外运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催化剂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脱硫废水污泥、飞灰、废除尘布袋待鉴定,鉴定后若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废管理要求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若属一般固废的,可外售综合利用。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川集团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原则。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项目满足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运行的各项条件,总量控制指标可以落实,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满足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的各项政策规范和各项规划。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省的各项政策规范和各项规划,清洁生产水平较高。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上看,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 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4122日~20241213日。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网站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122日~20241213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     联系方式:13566796508

联系地址:义乌市赤岸镇报国西路2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1361571822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锦汇大厦2701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联系地址: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3楼项目服务区

发布单位: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