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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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义乌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无声胶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义乌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无声胶带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项目投资:9224万元
4、建设地点:义乌市稠江街道四海大道东1号
5、建设内容:计划投资9224万元,购置乳化釜、反应釜、胶带生产线等一系列设备,实施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无声胶带技改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龙回小区、八角井小区、百合小区、妇幼保健院、后申塘、大路金小区、东畈小区、杨村、官清畈、联利檀境、龙海家园、碧桂园云玺、诸宅村、留雅、西景悦府、江稠府、季宅、义乌市城镇职校、沈村、下门小区、稠江中学、黎明小区、官塘下村、大水畈村、义乌公学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纳管废水主要以CODCr、氨氮为主,污染物纳管排放浓度较低,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稠江运营部采用倒置A2/O二级生物处理工艺(分点进水倒置式)+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处理工艺,项目废水类型与该污水厂处理工艺相匹配。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稠江运营部现有处理规模为15万t/d,本项目废水仅占0.005%,根据表5.3-2,稠江运营部尚有余量。同时,纳管废水水质满足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稠江运营部余量及进水水质要求。在正常达标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任何冲击影响。在达标排放前提下,废水排放不会对最终纳污水体义乌江产生明显影响,义乌江水质基本能维持现状。因此,依托该污水处理厂可行。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确保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的废水废液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不大,最大占标率为非甲烷总烃4.0%(56m处),并未超标,说明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质量标准,即小于厂界标准值,因此,污染因子在厂界和敏感点处浓度均可达标,对周边5km矩形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采用降噪措施后,四侧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事故风险概率很低;只要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稠江运营部处理,最终排入义乌江。
2、地下水:一般固废堆放区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暂存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防渗。
3、废气:胶水制作废气、储罐呼吸孔废气、胶水涂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再经“燃烧+尾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4、噪声:采购时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音减振处理,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车辆良好运行。
5、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废包装材料、纯水机废膜收集后外售;化学品废包装、废过滤渣、上胶设备清理物、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其他: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做好演练工作,建设事故应急池。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无声胶带技改项目符合义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用地性质符合《义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1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1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浪莎针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体健 联系方式:13868971864
联系地址:义乌市稠江街道四海大道东1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学锋 联系方式:13615718220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968号2号楼C307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联系电话: 0579-85570072
联系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