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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境外展补助申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8 08:46

信息来源:义乌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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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

在义乌市注册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相关境外展已列入2024年境外展支持目录(或已按要求备案的成熟型展会)。

补助标准

对境外展览会项目(不支持代参展模式),成熟型展会(5年以上,200个以上展位)按展位费的60%补助,目录内培育型展会按展位费的50%补助,欧盟和G7国家单个展位3万元封顶,其他地区单个展位1.5万元封顶,每家企业单个展会补助不超过4个展位。

参加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已经给予政策支持的重点展,每个展位给予0.5万元配套补助(东盟十国每个展位0.25万元),每家企业单个展会补助不超过4个展位。

展会报备

2024年开始,未通过商务局公布的建议组展公司参加境外展会或参加未在公布目录内的成熟型展会的企业,需在展前向商务局报备。目前,仍未对2024年参加展会进行报备的参展主体,需在申领补贴前完成补报备,填写《境外展参展报备承诺书》(见附件1)。

报备展会数量有限制,按照上年度出口额设置展会报备数量上限,无出口额的给予2个展会支持,出口额0-500万美元的给予4个展会支持,出口额超500万美元的给予8个展会支持。

申报流程

登录义乌市惠企政策兑付平台(http://ywtf.yw.gov.cn)-点击“申报通知”-搜索“2024年境外展补助政策申报开始了!”进入,按要求分类目上传申报材料pdf版(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申报完成企业还可在义乌市惠企政策兑付平台(http://ywtf.yw.gov.cn)-“我的企业”栏中查询申报材料欠缺、补贴发放进程等信息。

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7日-5月30日

申报资料

1.申请表:《 2024年度义乌市级境外展补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正本扫描件。

3.合同和确认函:①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扫描件(必须有展会时间、费用、摊位数量等信息)。②组展方出具的有关展位面积和展位费的确认函(应列明展位号、展位费和其他参展费用等信息)。合同与确认函主体需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授权代理证明。

4.费用凭证:①组展方出具的收费通知或付款通知书(应列明展位费和其他参展费用等信息)。②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账的展位费用凭证,包括发票扫描件和银行付款单据扫描件,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扫描件。

5.出境参展证明:提供参展人员的护照或者港澳通行证(含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日期页)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出入境的材料扫描件,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无出入境日期签章的,需提供出入境日期记录。

6.展会现场资料:展会期间能显示参展人员、摊位号、参展企业名称、参展商品信息的工作照片。若为个体户参展,展位门板上须有和营业执照对应的个人名字的拼音。

7.未通过商务局公布的建议组展公司参加境外展会或参加未在公布目录内的成熟型展会的企业,需提交《境外展参展报备承诺书》(见附件1)。

注意:为确保资料清晰,请原图上传以上资料。

政策咨询请联系:商务局贸促会

联系电话:0579-89926926、0579-85326099、0579-85327099

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行政三号楼708室

附件:

附件1 境外展参展报备承诺书.docx

附件2 2024年度义乌市级境外展补助项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