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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小课堂 试用期内被解雇,有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5-03-2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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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刘半年前入职某公司,当日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公司规定在试用期内需考核达标才能转正,工作期间小刘也兢兢业业,每周每月提交工作总结,从未懒惰。可在5个月后,公司向小刘发出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这样做违法吗?试用期内被解雇,有赔偿吗?

试用期内被解雇,有赔偿吗?

解析

在试用期内被解雇,是否有补偿并不是绝对的。关键在于解雇的原因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公司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或者没有提前告知录用条件,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公司的录用标准,公司有权直接辞退。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如果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旷工、早退、打架斗殴等,公司也有权辞退。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对于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甚至营私舞弊,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可以依据此条款辞退。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如: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