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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证处完成首批农村住房转让合同公证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5-03-25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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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至17日,义乌市公证处首次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住房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需要开展了以“公证服务进乡村 为民办事暖民心”为主题的公证下乡活动,通过“党建引领+公证服务”双轮驱动模式,把公证“窗口”搬到了后宅街道前毛店村,让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

党建引领办实事,下乡服务暖民心。坚持党建引领,组建专项服务小组,由党员公证员带队,深入乡村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前毛店村设立临时公证服务点,把公证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现场集中为群众办理农村住房转让合同公证、居住权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等,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保障交易安全,活动期间,共计受理公证业务200余件。

公证普法进乡村,法治惠民零距离。在为群众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人员同步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案例讲解、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公证法律知识,针对群众关心的关于农村住房转让、居住权设立、分家析产等问题耐心细致解答,“零距离”让群众感受到公证服务的温暖,活动期间,累计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优化服务提质效,乡村振兴添助力。不断深化“公证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容缺受理”制度,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好公证,省去来回奔波的麻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