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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27 14:11

信息来源: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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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法定代表人王苏福
住所  浙江省义乌市宾王路366号
开办资金(万元)24.1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7.85期末数(万元)24.10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城市建设提供征地服务。 全市范围内自然资源和土地的征收、征用等相关辅助工作 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政策研究、实施评价等相关辅助工作 全市范围内土地征收组件报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7824717730180举办单位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今年,在上级部门及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理思路、转作风、敢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服务保障,规范征收行为,深化风险防控,扎实推进“阳光征迁”系统建设和应用,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助力推动义乌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抓牢征地主业主责,服务保障政府用地今年以来,征收中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师带徒、传帮带”提升业务水平,全体工作人员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精神,完成大量征地报批工作。(二)制定征地规范指引,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为规范征地补偿依据标准,征收中心拟定了《关于重新公布义乌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划分征地区片,明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为规范征地工作流程,征收中心编印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指引》,凝聚全市多部门各镇街意见,指导镇街和村级组织做好征地规范动作,进一步严格程序、优化政策,对减少行政争议增量,顺利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抓实农村回迁安置,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加快解决农村回迁安置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市集体土地农村回迁安置治理成果,维护搬迁安置群众合法权益,征收中心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回迁安置治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4〕305号)、《金华市农村回迁安置问题“回头看”行动方案》(金自然资规〔2024〕41号)文件精神和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回迁安置问题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针对集体土地征收、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搬迁涉及的农村回迁问题,建立专班联系镇街、周走访、周例会、月覆盖等相关制度,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集中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安置。(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保障失地农民参保名额及时到位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义人社〔2021〕26号文件精神,征收中心与财政局、人社局积极对接,明确职责,落实专人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名额核定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五)强化征收数字赋能,全力推进“阳光征迁”系统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规定,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阳光征迁”应用场景建设成果全省推广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927号)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土地征收项目全部纳入线上办理,深化推进“阳光征迁”应用场景,并将农村回迁未安置的全部信息录入“阳光征迁”系统的治理模块,每月同步督查跟踪,实现征、迁、安置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紧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工作征收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参加每月主题党日,定期召开学习例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集中学习《提醒预警通知书》,开展廉政谈心谈话6次,加强节前廉政教育提醒,打好节前廉政提醒的预防针,营造“崇廉尚廉”的氛围。要求每位工作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每人写一封廉政家书,时刻提醒自己,紧绷廉洁从政这根弦,防止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预防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鼓励全体工作人员敢于担当、依法行政、为民服务。通过谈心谈话,提醒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外出登记制度,严格办理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工作日志填报,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人员紧缺问题突出征收中心工作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今年先后有4名老同志退休,目前仅有1人到岗到位,还有3个缺口,急需补充工作人员,尽快到岗到位。当前土地征收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政策性、业务性强,新同志无法在短时间内马上胜任,将会严重影响到征收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二)线上办理增加工作量随着“阳光征迁”系统应用推广,征地工作需线上线下同时推进,网上纸上资料齐备,办理流程更加繁琐,极大增加了工作量,一方面,多种征地材料需要在多个系统重复上报,重复性工作大量增加;另一方面,“阳光征迁”系统对流程程序、时间节点要求更加严格,操作难度大,提高了工作难度。
四、下一步打算2025年,征收中心将切实对标对表,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依法规范土地征收行为,扎实推进“阳光征迁”系统建设和应用,助力推动义乌高质量发展。1.保质保量完成土地征收任务。按照年初用地保障任务,积极与项目所在镇街和平台对接,尤其跟踪好重点工程项目工作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报批组件工作。2.做好省厅“阳光征迁”系统应用工作。以省厅“阳光征迁”系统为载体,运用数字化手段,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建立农村回迁安置动态整改清单,采取挂单销号方式,对已完成回迁安置的及时销号,形成全流程动态监管,做到在解决旧的回迁未安置5年以上农户问题的同时,杜绝产生新的问题。3.持续推动农村回迁安置向纵深推进。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面上推进工作思路、时序节点、政策标准,全面加强业务指导。4.征地拆迁同时同步落实安置政策和地块。凡是征收集体土地项目涉及农村住宅拆迁的,严格按照《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规定,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督促镇街同步落实安置地块、安置途径和安置政策,与镇街、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对采用宅基地安置已完成审批的农户,持续跟踪关注,加快推进后续选位及工规证办理工作,确保农民群众的住房利益得到保障。5.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工作指引。征收中心将继续结合省厅、市司法局“以案治本”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指引,明确征地各个环节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减少行政争议增量,依法依规开展征地工作,高质量完成市政府重点和局党委交办的工作。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