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782471773341E/2025-583370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通知
义乌市气象局义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义乌市气象局
义气发〔2025〕5号
2025-03-26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5-03-28 15:43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镇街、市有关单位、气象灾害防御(防雷)重点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职责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防雷领域安全风险,确保我市安全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市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防雷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监管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基本消除防雷安全事故隐患,高质量完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任务,为“打造新典范、再造新辉煌”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重点内容
1.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常态化的防雷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机制。强化对防雷安全制度落实、防雷安全设施安装和运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兼)职防雷安全人员配备、防雷安全教育培训、防雷安全应急演练、防雷安全档案管理等检查监管,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推广防雷安全风险码,根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赋红/黄/绿码,通过防雷安全风险码强化对重点单位的检测到期提醒、灾害预警服务和防御知识宣传,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防控能力。
2.防雷安全隐患排查。通过现场检查和“互联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气象灾害防御(防雷)重点单位安全检查全覆盖。企业要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装置有效可靠。重点治理以下防雷安全隐患问题:一是应当安装而未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已安装防雷装置但未经验收合格的场所;二是已建防雷装置未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定期检测的场所,或委托不具备法定检测资质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场所;三是经检测存在防雷安全隐患,应整改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场所;四是未纳入信息库的防雷安全监管遗漏场所;五是防雷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检测,防雷安全隐患被掩盖的场所。
3.规范防雷安全检测行为。开展防雷检测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强化资质管理、规范检测行为。重点治理检测机构无资质开展防雷检测或超越防雷检测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开展检测、防雷检测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出租、不按防雷技术标准检测等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并依法查处。组织开展防雷检测机构质量考核,督促提升防雷检测机构服务能力。
三、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4月底前完成)
请各镇街通知属地各气象灾害防御(防雷)重点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认真部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关台账备查。
2.排查整改阶段(6月底前完成)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进行排查,对违反防雷安全法规,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防雷安全隐患的,加大行政监督力度,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确保各项防雷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3.督查总结阶段(8月前完成)
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排查整改阶段的工作进行督查回头看,对发现防雷安全重大隐患而拒不整改的单位,开展联合处罚,同时做好防雷安全码应用推广、一企一档台账归档和总结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市气象局联系人:马宁
联系电话:85520913、15857907132(短号737132)
地址:义乌市商城大道J7(临编)号
邮编:322000
义乌市气象局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