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2025032804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证明)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坐落 | 权利人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浙(2019)义乌市不动产权第0041009号 | 义乌市江东街道商博花园A2幢1单元401室 | 饶传勇 |
2 | 土地使用权证书 | 集(2001)21-6292 | 东塘乡互拥村宦塘 | 蒋忠伟 |
公告单位: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