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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330号提案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6-1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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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义乌枣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枣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前期工作及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枣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支持农业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扶持范围覆盖大枣种植和南蜜枣加工。同时,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用地保障,我市近三年每年均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相关部门也联合出台了《义乌南蜜枣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义乌大枣生产、振兴南蜜枣产业。

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在扶农政策的推动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义乌枣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义乌大枣产销一体化体系初步建立。一是新开发义乌大枣种植基地超2000亩,在非粮化和非农化整治下,全市枣园面积超过5000亩;实施义乌大枣优质资源保护,建立义乌大枣母本园2个(后宅金鹤村、北苑万村),其中北苑万村的母本园因农村改造已种植在我市其它枣园;积极示范大枣标准化栽培技术,开展义乌大枣品种的提纯复壮,推广枣大棚避雨栽培技术。二是投资1300万元新建4个南蜜枣标准化加工示范基地,日可处理鲜枣25吨,实现传统工艺和现代机械的融合,有效提升南蜜枣产业经济效益,进一步传承义乌南蜜枣加工技艺。三是成立枣业协会,发布五项团体标准,推动义乌南蜜枣标准化生产。四是举办枣文化节,组织南蜜枣展销,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搭建国外销售平台,义乌南枣取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义乌枣、义乌蜜枣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4年义乌南蜜枣入选浙江省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浙江省农业品牌目录。

二、 办理情况

(一)夯实义乌大枣产业种植基础。一是积极指导义乌大枣种植,近年来累计实施义乌大枣产业发展项目近500亩,受政策辐射新增枣园近2000亩。2022年3月,开通义乌大枣种植保险,三年共32户1969亩投保,有效保障了枣农种植积极性。二是加强义乌大枣种质资源圃建设与管理。义乌市华秀枣类研究所管理的义乌大枣种质资源圃是省林业系统唯一的以枣为主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圃,也是目前供应义乌大枣种苗的主要单位,可供义乌大枣订单育苗服务。三是严控义乌大枣种苗质量。重视大枣品种优化、种质资源保护,我市林业种苗管理站每年到义乌大枣种质资源圃进行质量抽查,在确保采穗母本优良纯正的前提下,重点监测种苗的综合控制条件、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同时,检查经营单位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疫证书办理情况,确保义乌大枣种苗质量。四是加强行业技术指导。发挥“土专家”“田秀才”作用,解决枣树修剪、农药使用、人工授粉等技术难题。通过“科技+项目”“科技+服务”等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大枣种植管理技术教育培训。

(二)优化提升义乌大枣产品生产工艺和品质。一是规范南蜜枣生产加工流程。按照食品加工要求,坚持关键环节实行传统技艺加工结合现代技术(选枣、洗枣等),扶持南蜜枣标准化加工示范基地建设,传承义乌南蜜枣加工技艺,实行工厂化、标准化生产,有效提升南蜜枣产业经济效益,示范带动提升整个南蜜枣产业发展。二是加强“三品一标”基地建设,鼓励农业主体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和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引导农业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体系建设。三是探索南枣酒生产工艺提升。2021年开始,协调“三宝农业”与江南大学对接,共建“江南大学-义乌三宝生物科技联合实验室”、博士创新站,开展“南枣酒生产工艺优化与品质提升项目”,协助建立南枣酒原料标准体系,改善提升南枣酒酿造工艺,有效提高种曲优良率与原料出酒率。

(三)推动义乌大枣品牌体系打造。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政策,加大规模主体培育、优质农产品提升奖励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浙江农业博览会、华东农交会、“网上农博”等各类展示展销活动,不断提升我市南蜜枣等农产品知名度。2024年组织义乌南蜜枣申报成功浙江省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组织南蜜枣品牌申报成功2024年浙江省农业品牌目录;“义乌南枣”在浙农号浙江农业品牌专题进行宣传。以大陈小集农夫市集、李祖共富市集等乡村市集为载体展销,充分激活各类资源要素,推动南蜜枣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南蜜枣生产加工企业充分借助义乌的电商优势,利用网络直播、跨境电商平台等开辟线上市场。

(四)推动义乌大枣三产融合发展。一是培育壮大二产体量。做好产业规划,积极建设“大枣生态栽培示范区、南枣文化养生区、南蜜枣传承保护区、枣品种引进繁育区、鲜食枣品种高产示范区、老枣园观光体验区”等产业区。鼓励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能力。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与优秀农创客等共同探索合作模式,共同谋划传统产业现代化运营路径。二是推动义乌大枣文化旅游。深度挖掘义乌大枣的历史文化内涵,大力宣传南蜜枣非遗加工技艺。将枣产业与生态旅游深度融合,推动建设“义乌枣广场”“义乌枣文化主题公园”,充分挖掘、收集枣的历史、民间故事和美丽传说,做好枣知识、枣品牌、枣文化科普推介服务。

经与自规部门沟通,了解到目前我市工业用地(含农副产品加工)已纳入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明确产业准入标准,如投资额、亩产税、相关履约约定等,确有用地需求且效益好的企业,可通过招商引资、高税无地企业等路径予以安置。此外,提案中提出的30亩左右的晾晒场地需求,考虑到我市工业用地相对紧缺的实际情况,建议在枣加工的时候可以更多的考虑机械烘干,提高用地效益。

三、 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争取更多的农业设施用地用于农产品初级加工环节,加强与镇(街道)、大户的沟通,探索场地、设备租用等模式,解决小农户大枣加工难等问题;加强义乌大枣种质资源圃建设与管理,开展枣优良品种选育研究,加强义乌大枣种苗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协会参与”的原则,推动多元化产品开发,与大健康产业结合,开发低糖枣制品、枣类多肽等功能性食品,结合义乌小商品市场优势,开发枣文化文创产品,提升义乌大枣产业的附加值;立足地域资源禀赋,挖掘镇(街道)历史文化和旅游发展特色,将特色文旅资源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全方位做好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实现义乌南蜜枣产业持续良性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义乌枣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义乌枣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