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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分局
2025-06-0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0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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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发布2024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24年,义乌市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主动作为,全市PM2.5浓度为26.8微克/立方米,排名金华第6,全省17强县第6;空气质量优良率92.6%,优良天数为339天,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七年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市8个县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为100%,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顺利通过第一批省级水生态修复示范试点评估,义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功创建为第一批浙江省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八都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获得“六连优”,成功捧回“大禹鼎”金鼎,实现“三连冠”;美丽浙江建设实现“七连优”;赤岸镇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区入选省级生态环境领域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典型案例;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国家级农业面源监测、区域电磁环境现状调查等3个项目列入生态环境部试点,排污许可证电子证照项目列入省级试点。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1.地表水。2024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我市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和洪巡溪8个县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开展了12次(1次/月)26个常规项目的手工监测,其中6个建有自动站断面每天开展连续自动监测。监测数据表明:2024年8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其中省控以上断面(3个)情况如下:
塔下洲国控断面:2024年氨氮浓度0.39mg/L,总磷浓度0.138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0mg/L,同比分别下降35.0%、4.8%、18.4%。
南江桥国控断面:2024年氨氮浓度0.11mg/L,总磷浓度0.114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2.9mg/L,同比总磷浓度上升4.6%,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分别下降45.0%和12.1%。
侯芹渡省控断面:2024年氨氮浓度0.22mg/L,总磷浓度0.115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3.9mg/L,同比分别下降31.3%、3.4%和9.3%(结果见图1、图2和图3)。
2.交接断面。2024年,对我市低田、龙潭和石斛桥3个出境断面水质开展了每天连续自动监测和每月手工监测。监测数据表明:3个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2024年度浙江省县(市)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中:
低田出境断面:2024年氨氮浓度0.12mg/L,总磷浓度0.134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3.1mg/L,同比分别下降37.9%、6.2%和23.4%。
龙潭出境断面:2024年氨氮浓度0.13mg/L,总磷浓度0.113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2.7mg/L,同比分别上升25.8%、11.7%和12.5%。
石斛桥出境断面:2024年氨氮浓度0.17mg/L,总磷浓度0.145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3.4mg/L,同比分别下降33.3%、0.7%和12.2%(结果见图1、图2和图3)。
图1 2023-2024年水质断面氨氮浓度对比图
图2 2023-2024年水质断面总磷浓度对比图
图3 2023年-2024年水质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对比图
3.饮用水。2024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八都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12次(1次/月)29个项目(表1、表2全项)常规监测,4次(1次/季)表3的33个优选特定项目的水质补充监测,1次109个项目的全项监测。监测数据表明:八都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对7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29个项目(表1、表2全项)常规监测,其中巧溪水库、岩口水库、柏峰水库、枫坑水库、卫星水库开展了12次(1次/月)监测,古寺水库和龙门脚水库开展了4次(1次/季)监测。监测数据表明:7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二)大气环境
2024年,全年共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66天,有效天数366天。其中优良天数339天,占全年天数的92.6%,全年未出现重污染天气(结果见图4)。
图4 2023-2024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比较
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连续七年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Ⅱ类标准。其中: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6μg/m3,同比上升20.0%。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27μg/m3,同比下降6.9%。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1μg/m3,同比下降7.3%。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为0.8mg/m3,同比上升33.3%。
臭氧(O3)90百分位浓度为144μg/m3,同比持平。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6.8μg/m3,同比上升1.9%。
(三)降水
2024年共采集降水样品98个,其中酸雨(pH值≤5.60)样品23个,酸雨频率23.5%,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20.7%。2024年降水pH值分布范围在4.75-6.77之间,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5.69,同比下降0.19。
(四)声环境
1.交通噪声。2024年我市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6.2dB(A),同比下降1.4dB(A)。
2.区域环境噪声。2024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0dB(A),同比上升0.3dB(A)。 从声源状况看,我市噪声来源于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从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面积和人口分布情况看,声级范围为45.1-50.0dB(A)、50.1-55.0dB(A)、55.1-60.0dB(A)和60.1-65.0dB(A)的覆盖面积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7.1%、57.9%、30.6%和4.4%,覆盖人口分别占总网格人口的7.8%、60.7%、26.8%和4.7%。
3.功能区噪声。2024年我市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环境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具体为:居民文教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53.0dB(A),同比上升0.4 dB(A);混合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57.0dB(A),同比下降0.5 dB(A);工业集中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61.3dB(A),同比上升0.7 dB(A);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62.7dB(A),同比下降0.2 dB(A)。
(五)固体废物
2024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9.29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56.36万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20.63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91.63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0.67万吨。
1.工业固体废物。全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56.36万吨(含危险废物5.1万吨),综合利用量51.26万吨,处置量5.07万吨。主要工业固废种类包括炉渣、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粉煤灰、飞灰等(结果见表1)。
表1 2024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 单位 | 数量 |
产生量 | 万吨 | 56.36 |
其中:危险废物 | 万吨 | 5.1 |
粉煤灰 | 万吨 | 9.99 |
炉渣 | 万吨 | 27.31 |
污泥 | 万吨 | 13.13 |
其他废物 | 万吨 | 0.83 |
综合利用量 | 万吨 | 51.26 |
处置量 | 万吨 | 5.07 |
2.工业危险废物。2024年,全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共5.1万吨,处置量5.07万吨,贮存量0.04万吨,其中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为2.71万吨,处置量2.68万吨,处置去向为进入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惠禾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协同处置。其他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39万吨,主要为表面处理废物(电镀、酸洗、制版等行业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和废乳化液、化工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等,均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转移联单制度,做到产生、收集、储运、处置全程监管。
3.医疗废物。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0.67万吨,处置量为0.67万吨,处置率100%。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4.城市生活垃圾。全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91.63万吨,处置总量为91.63万吨,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由市环境集团收集,运往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作焚烧发电,其中餐厨垃圾由义乌市深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作沼气发电。
5.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全市11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20.63万吨,利用处置方式为焚烧供热供电或建材利用,处置率100%。
6.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我市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有两家,分别为浙江盈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浙危废经第3307000165号,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机油滤芯及含油废金属、废包装桶,经营规模5500吨/年;金华市博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浙危废经第3307000344号,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活性炭,经营规模10000吨/年。
三、环保工作专题
(一)坚持生态优先,塑造绿色发展新优势。一是狠抓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材料及《义乌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修编,华川集团减污降碳项目被列为省“811”生态文明示范培育项目。二是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改工作,加快推进双江湖水利枢纽工程,完成可实施部分90%以上;新增“两山”转换案例1个,生态文明体验地示范点1个,森山小镇被命名为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海洋世界被命名为金华市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三是建立健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制定《义乌市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会商沟通、信息共享、交流督办等工作机制,筛查线索80余条,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6件。扎实开展“绿盾”行动,督促责任单位完成2023年以来7个卫星图斑现场整改。四是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全覆盖开展生态环境整治,2024年我市生态环境满意度分值首次突破90分,排名全省90个县市区第29位,同比上升6位。
(二)紧盯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源头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整合优化蓝天办工作专班,专项跟进全市空气质量管控。印发《义乌市2024年空气质量提质进位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空气质量年度目标和20项重点治气任务,超额完成776个“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项目,完成率103.1%。制定《义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累计错峰生产8600余家次,落实326家企业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公示牌制作。稳步推进减排工作,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减排任务,指导2家光伏企业技改,减少臭氧排放。持续推进“两车”淘汰,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415台,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1993辆;完成非道联网抽测311台,新增非道上牌联网799台,其中新能源265台,占总数的33.17%;查处移动源环境违法案件18起。高标准开展扬尘、餐饮油烟治理,针对全市在建工地制定“7个100%”扬尘管控标准,针对城镇道路制定道路扬尘管控标准,针对夜市制定《义乌市夜市油烟治理标准和要求》,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成功召开金华市工地扬尘管控现场会,扬尘管控经验在全金华推广实施。扩大我市禁燃区范围,全面抓好城区和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四级责任体系,坚决执行“1530”闭环处置机制,查处火点231起,罚款87870元,曝光典型案例11起。二是突出重点打赢碧水提升战。编制印发《义乌市2024年碧水提质工作实施方案》、《义乌市2024年“五水共治”工作要点》等文件,持续深化生态水质提升等“六大行动”。加强涉水工程监管,排查全市2419个入河排口,累计排查农村小微水体点位309个,涉及问题点位8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印发实施《义乌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千吨万人”划分方案。开展电镀行业整治提升,持续对全市10家电镀企业开展整治,其中关停1家,9家完成整治提升“一厂一策”方案。三是全面部署打好“净土清废”安全战。有序推进土壤防治工作,完成91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督察反馈337个地块补充土壤调查工作,完成13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和隐患排查工作;持续推动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10家地下水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两个国考点位水质保持稳定,佛堂剡溪地下水环境质量点位升级改造方案获生态环境部同意。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管,完成832家一般工业固废企业电子台账、电子转移联单工作,完成率282%;完成14个天眼清废点位整改,完成25家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完成4家企业危废经营续证发证工作;落实3家企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圆满承办金华市“国际无废日”宣传活动,完成“无废细胞”创建41个,完成率164%,累计获评“百优无废细胞”5个,“无废”典型案例1个。四是精准降噪打响静谧生活品质战。完成噪声敏感区域划分试点,印发《义乌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编制《义乌市2024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围绕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噪声、生活噪声等四大类噪声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噪声检查720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34个,完成2个省级噪声交办件现场处置整改。结合省、市最新要求,对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优化调整,明确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完成15个“宁静小区”建设工作方案、噪声监测方案编制及小区建设前期噪声监测,并通过金华市级实地验收评审工作,其中银河湾小区和望江府一区被推荐申报省级“宁静小区”。
(三)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硬本领。一是深化环境准入制度改革。推进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打捆审批”,办理“多评合一”项目1件,完成“打捆”审批项目6件,“两证合一”项目10件。动态更新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经开区完成绿色动力小镇规划环评修编,自贸区开展国际陆港物流园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二是扎实推进安全风险防范。深入开展岁末年初生态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聚焦环境安全七大重点领域,对全市212家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指导完成整改隐患457个。严抓涉源企业辐射安全监管,对5家放射源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开展放射源全程在线监控建设智能化提升行动,完成31枚放射源的位移与放射剂量的在线监控设施的升级改造。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应用。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下发双随机等各类检查任务16次,跨部门双随机占比68.75%,检查企业443家次,积极推行亮码检查试点工作,推动全员开展“亮码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扰企扰民。开展“绿剑2024”等十余项专项执法行动,立案145起,移送公安案件9起,其中刑事4起、行政拘留5起。四是全力做好信访稳控。围绕信访量下降10%的工作目标,制定“一案一档”,梳理重点难点环境信访点位6个,开展“点对点”上门指导服务,推进重点难点信访包案解决。全年受理环境信访421件,同比下降16.8%。五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完成项目环评审批163个,排污许可证核发190本,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97本。推行差异化监管方式,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新增纳入工业50强企业5家,总纳入清单达55家。“助推说理式”执法,全年印发五书同达文书123份,对16起情节轻微、首次发现、及时整改、符合清单要求的案件实行不予处罚,开展事前提醒服务合计320余次,完成信用修复28家次。组建专家帮扶团队,指导企业优化排污权配置,开展排污权交易和管理工作培训会12场,累计保障排污权指标35笔,其中化学需氧量430.101吨、氨氮 15.783吨、二氧化硫142.179吨、氮氧化物169.908吨,排污权储备库出让收入合计2225.27145万元。生态环保有效投资总额6.9亿元,同比增速23.2%。六是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做好“两重”“两新”项目谋划和审批服务,完成创豪半导体、亚芯微电子等“千项万亿”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保障项目及时落地,江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雨污水管提标扩容工程(一期)项目共获得专项债3.25亿、中央预算内资金0.165亿。江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华川固废焚烧处置余热利用烟气治理项目分别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资金4000万、2400万。加快推进“乌伤水乡·印象双江”国家级EOD项目(投资额约29.7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1亿元。完成19家重点排污单位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在线监测设备更新。实施巧溪、岩口水库的3个浮标站升级改造项目,完成9个省控自动监测站、监测装备和辅助用品的标志标识统一工作。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