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0782000000/2025-592915
工业、交通/轻工纺织
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25〕18号
2025-07-14
主动公开
GYWD01-2025-0005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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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消费品供给质量,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全市消费品提质升级,助推义乌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质量提升集中攻坚行动,提升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
1.突出重点区域集中攻坚。聚焦国际商贸城、副食品市场、家电市场、专业街、小微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排摸生产销售单位的重点产品、执行标准等情况,深入排查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推进重点问题逐项化解、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压实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国有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在质量监督、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作用,推动重点区域集中攻坚见实效。(责任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城集团、市场集团。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突出重点行业集中攻坚。聚焦儿童玩具、学生文具两大列入全省重点提升的行业,制定质量提升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紧盯关键环节、主要问题,强化全面排查、产品抽检、标准供给、认证管理和风险管控,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推动无缝织造、服装服饰、日用品、饰品、袜业、拉链等义乌传统产业质量提升,促进产业转型、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重点行业质量状况调查,制定问题清单、提升举措,分行业实施集中攻坚。(责任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管局)
3.突出重点产品集中攻坚。聚焦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取暖设备等涉及安全、民生的重点产品,强化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监督抽查、信用惩戒、技术帮扶、信息溯源等监管手段,扎实推进分领域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的涉及人身安全重点工业产品的监管,以监督抽查信息为线索,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闭环,落实质量整改责任。(责任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
4.突出重点企业集中攻坚。聚焦媒体曝光、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等重点企业,开展质量诊断帮扶,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梳理质量风险清单,排查影响质量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强化风险识别和防控,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运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会同相关专家、行业协会为企业“把脉问诊”,针对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制定“一企一策”,逐项改进,精准施策。(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创新构建消费品标准生态圈
1.健全小商品标准体系。巩固“标准进市场”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建设成果,以标准提档促进市场小商品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小商品标准品牌建设,分行业编制标准体系,推动研制一批标准缺失、市场需求旺盛的小商品团体标准60项以上,积极打造小商品标准创新平台。加强小商品领域国际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协商,培育一批外商参与、使用、认可的国际贸易协同标准,提升小商品贸易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城集团)
2.强化标准实施应用。聚焦消费品标准更新提档,有针对性地建立培育梯队,以小商品标准提升牵引消费品质量提升。围绕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等重点消费品,梳理一批产业链“链主”标准执行清单,指导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管理和服务。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节能低碳、乡村振兴等领域消费品标准的研制,推动化妆品、玩具等重点消费品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开展家电、厨卫五金、家装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3.实施标准筑基行动。强化科技创新与标准化联动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在消费品关键领域形成一批高质量标准供给,新增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先进标准100项以上。鼓励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在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的我市企业每年新增300家以上,公开标准1000项以上。指导企业开展中级、初级标准创新型企业申报。充分发挥化妆品、首饰等标技委秘书处作用,引导企业研制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质量创新提升行动,推动消费品供给强基提质
1.加大新型消费品创新供给。鼓励开发健康、医疗、养老、育幼、家居等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元化需求的新型消费品,引导企业加快智能家具家电、高端医疗器械、新型纺织服装等领域的新品研发,加强校服、玩具、文具、婴童居家防护等产品供给。培育发展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推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发展。(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发展委)
2.推动质量创新研发应用。加快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企业设计院、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建设,提升消费品领域产业创新水平。到2027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家以上、省科技中小企业达到2300家以上。全力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打通质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渠道。推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研发成果创新应用,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加快突破重点领域消费品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3.加速智能化提质升级。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智能化生产和精益化管理水平。推进消费品制造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梯次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推动小商品线上市场迭代升级。积极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促进绿色消费转型,打造绿色供应链。(责任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城集团)
4.强化质量管理创新提升。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成果发布会、质量管理(QC)小组评选等质量活动,新增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75家以上,精准帮扶90家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培训470家以上。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双碳”认证、“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与质量管理创新工作融合提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打造区域特色品牌“金名片”
1.健全品牌培育机制。积极培育优质消费品品牌集群,建立消费品品牌梯度培育机制。引导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一批“高精尖”、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优质企业。体系化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提质扩面,培育一批“浙江制造”“浙江农产”精品。支持企业争创老字号、浙江出口名牌、“浙江精品”,鼓励工程企业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百年工程”“精品工程”。加强文旅消费品牌建设,提升文旅消费品质量水平。到2027年底,培育“浙江制造精品”产品20个以上、“老字号”企业15家以上,全市有效注册商标量突破23万件。(责任单位:经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
2.实施品牌出海战略。进一步完善“海外分市场、海外仓、海外站、海外展厅、海外展会”品牌出海矩阵,为品牌企业打造一个集展示、推介、推广等服务于一体的海外品牌展示窗口,推动义乌消费品从“产品出海”迈向“品牌出海”。借助数字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的数字化能力,实现品牌线上线下融合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覆盖范围。强化品牌集合店的品牌孵化服务,提升品牌研发、营销、服务和品质管理能力,打造国际化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发展委、商城集团)
3.加强品牌推广保护。引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借助“5·10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主题活动,加大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品牌社会影响力。开展品牌诊断、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活动,多渠道宣传推广品牌。健全品牌保护机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经信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质量监管提升行动,提升消费品质量监管质效
1.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生产销售单位依据有关规定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加强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重点服务领域的监管,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聚焦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消费品领域,实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聚焦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现场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建立问题清单和帮扶清单,落实质量问题整改方案。(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优化产品质量抽查模式。探索构建风险评价、监督抽查、专项抽查、快检快处、执法抽检五位一体的产品质量抽查模式,加大消费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时发现质量风险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三年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未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单位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创新消费品质量监督“快检快处”机制,通过现场抽样快速检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指导督促整改,推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升。到2027年底,力争全市消费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9%。(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3.推进质量监管质效提升。深入排查食品、药品潜在性、趋势性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执法方式,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基本手段,促进精准监管。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开展“铁拳”“亮剑”等系列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消费品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符合条件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质量服务提升行动,持续优化市场质量发展环境
1.加强质量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推进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标准化机构、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建设,强化消费品领域的质量技术支撑。深化光伏、饰品、玩具等领域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延伸覆盖产业园、集聚区,为企业提供一揽子质量、标准、品牌、知识产权等集成服务,年服务企业1000家次以上,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深化检测认证便利化改革。支持消费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培育引进优质认证机构,积极筹建玩具CCC认证指定实验室,打造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消费品检测认证能力和便利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等各类主体的技术资源开放共享,优化“实验室开放日”“你送我检”免费检测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消费品领域全员质量教育培训,支持质量技术人员申报各类质量专业技术职称,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标准总师制度,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深化质量管理培训机制,通过线上云课堂、线下讲座、企业实训等方式,持续开展质量、标准、品牌等宣贯,推进人才建设和专家智库建设,培养一批消费品领域的质量管理、认证、检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责任单位: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
4.优化放心消费质量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证照审批流程,营造更优的市场准入环境。针对举报投诉集中、多次抽查不合格的消费品和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和协同治理,严厉打击重大质量违法行为。深化实施“放心消费在义乌”惠民行动,引导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推动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总部型企业等提供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动态建成放心消费基础单元7000家以上、消费集聚区8个以上。(责任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七、实施质量共治提升行动,构建质量社会治理新格局
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消费品领域行业协会加强质量政策宣传,推动行业企业提升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质量激励、制约机制,加强质量自律管理,提升行业质量水平。鼓励行业协会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牵头起草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等,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促进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营造质量宣传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活动为载体,普及质量知识,推进质量服务“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充分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引领作用,分享传播质量好理念、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发挥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多形式加大优质消费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增强消费信心,全面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的质量文化氛围。(责任单位: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市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各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落地见效。要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促进精准监管、信用监管、依法监管。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9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